李明博涉貪17年徒刑定讞!回監日期出爐...痛批:傷害韓國法治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이명박)涉嫌侵佔其持有汽車零件商DAS約349億韓元資金,包括要求三星電子替DAS代爲支出在美訴訟費119億韓元,收賄達163億韓元,今(29)日被大法院(最高法院)終審宣判17年徒刑、罰金130億韓元、追討犯罪所得57億8千多萬韓元,而下個月2日將重新從住處回監首爾東部看守所(동부구치소)。
根據《韓聯社》,隨着大法院終審判決29日出爐,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收到大檢察廳囑託,將於11月2日執行李明博所剩下的16年刑期,而雖已先一步向李明博通報接受入獄前的傳喚調查,然而李明博與其辯護律師卻以30日醫院診療行程爲由,提出延後出席之請求,因此服刑日才延至11月2日。
而有消息指出,由於考量到李明博位於首爾市江南區論峴洞住處有防護上的疑慮,因此檢方目前正斟酌是否先行將李明博從住處安置到首爾東部看守所。
李明博也於隨後發表聲明,痛批大法院終審判決不具公正性,「國家法治正面臨崩潰,我很擔心國家的未來!我先前之所以出席審判,是因爲我深信司法機關是自由民主主義國家的最後堡壘,我相信真相將會水落石出。」
►快訊/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貪...遭大法院判17年徒刑 恐重新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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