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隆兩套偵訊影音均出現雜訊 學者許惠峰:機率相當小
臺北地院日前審理SOGO立委涉賄案,行賄主角李恆隆對於與蘇震清的金錢往來翻供,對此,蘇震清質疑李恆隆的偵訊影音光碟出現雜訊遮蔽,懷疑遭變造。(本報資料照)
臺北地院審理SOGO立委涉賄案,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質疑李恆隆的偵訊影音光碟出現雜訊遮蔽,懷疑遭變造;儘管事後北檢提出第二套錄音設備反駁質疑,但在同樣的偵訊時間點卻也出現雜訊。對此,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許惠峰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兩套設備要在同一時間點發生故障,實務上機率相當小;而錄音檔經送鑑定後,確實也不排除有「產生干擾信號的裝置被啓動」。
因此,許惠峰強調,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0-1條,筆錄紀載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內容不符,不符的部分「不得作爲證據」。因此他認爲,目前偵查中所呈現的部分,確實有可能不代表全部的真實。
臺北地院審理SOGO立委涉賄案,行賄主角李恆隆對於與蘇震清的金錢往來,從起初的「借貸」,改口爲「我交錢是希望對方幫我做事」。對此重大轉折,蘇震清委任律師經向法院調閱偵訊「錄影光碟」,發現多段影音檔遭雜訊遮掩,懷疑李恆隆與檢方之間是否有利益交換,纔出現翻供,
面對質疑,臺北地院11月20日開庭時,公訴檢察官當庭反駁質疑,強調李恆隆當天應訊時,現場有3位辯護人陪同,且檢方另有一套獨立「錄音設備」,可證明沒有不當取證、利益交換或惡意逼供。事後,北檢也發出新聞稿說明絕無人爲變造。
但蘇震清辦公室在今天又發佈聲明指出,第一次所調閱的影音檔確實充斥雜音,干擾時間將近6小時,經送專業鑑定單位後,認定是「經人爲變造」所導致。
因此,蘇震清辦公室指出,在11月20日庭訊後,就再次向法院申請調閱檢方所稱的另一套「錄音檔」。結果,在11月30日取得該錄音檔後,卻又發現在同一段關鍵問訊時間點,竟然也發生遮蔽、聽不到聲音的狀況,且時間近5小時,而在過了這段時間後聲音又恢復正常。
蘇震清辦公室並在聲明中指出,「兩套設備同時故障,而後又同時恢復,機率有多少?」「北檢明知蘇震清必會對此不服,卻仍甘冒此大不諱,北檢在隱藏甚麼?」
對此爭議,文化大學法學院前院長許惠峰接受本報訪問時直白地說「兩套機器要在同時間故障,這個機率太小」。
許惠峰表示,根據蘇震清辦公室提及的錄音鑑定內容,確實提到干擾源的信號強度,在時間軸上有大幅度變化,而最常見的原因是「產生干擾信號的裝置被啓動或關閉」。他說,這就是不能排除有人爲因素而造成檔案遭雜訊遮掩。
許惠峰說,檢方雖然解釋庭訊時辯護人都在場,問題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0-1條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前項但書情形外,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爲證據。」
因此,許惠峰強調,如果錄音檔不完整,那麼,呈現出的部分就不是全部的真實,「就算你說是事實,很可能也只是瞎子摸象。」因此,筆錄與錄音不符,當然不能作爲證據。
許惠峰進一步說,況且如果是機器壞掉,會兩段都壞在同樣的地方嗎?我們不太相信。如果是人爲做的,那爲何要做這個事情?
許惠峰強調,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實施刑事訴訟程序的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因此,他雖然無法論定蘇震清是否被冤枉,但在偵查過程中,檢方是否有預設立場的可能,這點確實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