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大橘自責要當「志工」 陳皓揚又因「同個理由」殺貓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大僑生陳皓揚去年底虐殺溫州貓咪「大橘子」後,曾透過臺大發表道歉聲明內容提到,「情緒失控,於溫州街時不幸殺了一隻可愛良善的貓咪。」還表示,「未來我會擔任志工,彌補犯下的過錯。」沒想到事發不到一年,他又在文山區殺害流浪貓「斑斑」,並告訴警方,「想玩卻被攻擊,才失手殺死斑斑。」

▲陳皓揚虐殺「大橘子」後曾表示要當志工。(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大橘子被抓進地下室殺害前,前腳已經被折斷。(圖/翻攝自「請支持流浪貓TNR計劃粉絲專頁

「大橘子」案爆發以後,陳皓揚遭到各方圍剿,臺大也因爲只祭出「兩大兩小過」飽受批評,當時臺大的聲明指出,「基於一所大學職責,我們相信,教育輔導是改變學生最佳的方法,唯有愛與關懷能改變人心。陳同學犯錯,除應受懲戒刑罰處分外,亦需要心理輔導,以協助其轉化觀念與行爲,並勇敢面對自己的過錯。」

▼「大橘子案」至今尚未有判決。(圖/大橘子案志工團提供)

陳皓揚當時也透過校方發表道歉聲明,他一時情緒失控才殺死「大橘子」,對自己的舉動非常自責,希望能借由「殺死大橘」的事件,讓流浪動物問題受到更多關注。還表示未來會擔任志工服務社會,向社會大衆彌補,並請求社會大衆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諷刺的是,不到一年他又再次殺貓,且理由同樣是「一時失手。」

▼失蹤的「斑斑」被擄走殺害。(圖/取自動物志 About Animals粉絲專頁)

陳生道歉聲明:

本人陳皓揚,因情緒失控,於溫州街時不幸殺了一隻可愛良善的貓咪,這樣殘忍的行爲實在使人心寒,並造成了社會極大的風波。作爲一個成年人,該擁有判斷是非且控制情緒能力,而且從小的教育就知道每個生命都有自己生存的權利,並不能隨意讓人剝奪。但那一刻的情緒爆發讓我徹底犯下了難以彌補的過錯,傷害了一條弱小的生命,使我十分痛苦自責,並且使校方的聲譽受損,更使我倍感難受。

首先,我要向溫州街附近社區居民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作爲一個僑生,在升學這期間受着臺灣的教育之恩,及不少臺灣人的友善相待,做出傷害了本地居民感情的行爲讓我實在無地自容。這隻貓咪深受你們溫州街居民的照顧與愛護,成爲你們所重視與寵愛的孩子。我知道我並沒有辦法彌補你們喪失至愛之痛,希望你們能原諒我的過錯,並藉這事件能讓大家關注流浪動物安全的議題,讓牠們能得到更好的照顧,避免同樣的悲劇再度發生。

這期間,身邊朋友師長不斷的關心我的近況,開導我如何面對犯錯的事情,並要勇於去承擔,讓我明白能認錯悔過比起什麼都重要,未來還很多路要走,也要因爲這事情讓我檢討自己,並且要深刻體察生命的意義。至於我犯下的過錯,應該接受學校的懲戒及法律制裁,這是我應當承擔的責任

然後要向校方、化工系軍訓組的教官僑陸組、住宿組的輔導員致上深切的歉意與感激。在我犯下此事以後,你們仍然不離不棄地幫助我,陪伴我,從第一天去警察局投案時一直保護我的人身安全,到現在還在持續進行對我的心理輔導、壓力調適與情緒困擾的輔助,即使我做了敗壞校譽的行爲,校方還一直不斷的照顧支持,讓我感激不已。

最後再要向大家說對不起,並且深感愧疚與懊悔,未來我會擔任志工工作去服務社會,向社會大衆彌補我所犯下的過錯,以求社會大衆重新的接納,給我改過的機會,以求自新。

陳皓揚 2016/1/15

▼「斑斑」也是因爲「一時失手」而死。(圖/取自動物志 About Animals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