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手肘化膿告醫獲賠 二審逆轉判醫師無責免賠

71歲王姓老農控訴右肘腫脹疼痛到中正脊椎骨科醫院求診,院方延誤治療害他病情加重還得住院治療,提告求償30萬元,一審獲賠8萬元。二審高雄地院持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認定醫師處置符合醫療常規,逆轉判醫師勝訴免賠。(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71歲王姓老農右肘腫脹疼痛到中正脊椎骨科醫院看診,經院長吳明峰診斷爲「人工關節鬆脫」導致,領了止痛藥先行返家休養,2天疼痛未緩,到臺南成大醫院檢查才發現右肘已受細菌感染,緊急住院抽吸膿瘍後才順利出院。王男事後怒告中正骨科求償30萬元,一審認定院方延誤治療、判賠8萬元。二審高雄地院認爲,院方診治符合骨科醫療常規,逆轉判院方免賠,全案定讞。

王男2017年4月因右手肘腫脹疼痛,到中正醫院掛院長吳男的門診,經X光及病理檢查,吳男判斷王男右手肘腫脹是因爲「右肘人工關節置換術後並鬆脫」所導致,於是開了胃藥及止痛藥後,便囑咐王男回家先行觀察,2周後回診。但吳男也建議王男回到原手術醫院看診,必要時可能得移除其人工肘關節、再次手術治療。

王男返家後,經過2天右手肘仍腫脹疼痛,改到成大醫院檢查。成大醫院發現王男右手肘軟組織已受細菌感染且有膿瘍,立刻安排他住院並進行膿瘍抽吸術,後續還進行關節液抽吸術,多次治療後才順利出院。

王男認爲吳男當天掛號病患太多,看診疑似精神不濟,看診也只花了10分鐘,沒有替他做抽血或超音波檢查,害他病情惡化,求償醫療、看護、不能工作、精神撫慰金一共30萬餘元。

吳男表示,當天問診得知王男曾於其他醫院進行兩次右側肘人工關節置換手術,理學檢查外觀也無發紅或膿液流出,也可正常活動。經X光檢查發現他的人工關節已鬆脫,建議回到原手術醫院處理才能解決問題,衛教後開立藥物囑咐返家觀察,看診過程符合醫療常規。

一審法官認爲,王男看診2天后病情隨即惡化,顯爲吳男看診疏於診療導致,判吳男應賠償8萬元。該案上訴至二審,高雄地院特地將相關資料特地送交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顯示,超音波非診斷軟組織膿瘍必要工具,王男爲類風溼關節炎患者,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就算抽血也不見得能查出身體有膿瘍,認定吳男診斷及處置符合骨科診療的醫療常規,法官最後判吳男逆轉勝訴無責,免賠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