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治手汗變胸背爆汗 醫無責免賠

許姓女子花8萬元請高雄專治手汗的莊姓名醫治療手汗症,治癒後卻換來胸背、大腿狂冒汗還出現痛麻感,事後得另花80萬元手術治療,爲此怒告莊男求償236萬元。一、二審法官認定許女簽下手術前說明書,術後診所也盡到照護說明義務,判許女敗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許姓女子花8萬元請高雄專治手汗的莊姓名醫治療手汗症,開刀治癒後卻換來胸、背狂冒汗、出現痛麻感,事後得另花80萬元手術治療,爲此怒告莊男求償236萬元。一審法官認定莊男動刀前已詳細說明併發症無責,判許女敗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許女術前簽下說明書,術後診所也盡到照護義務,判許女敗訴定讞。

2019年10月4日,許女經母親陪同南下高雄找莊男求診,當天便花8萬元動手術,術後許女隨即回家休養。術後不久許女發現前胸、後背、大腿和臀部等位置狂出汗,還有持續性上背部、雙上肢神經痛症狀。

許女回診2次仍無法解決困擾,只好到大醫院求診並自費80萬元做重建手術,近2年無法工作。許女質疑莊男未盡術前告知義務,害她受後遺症所苦,怒告求償236萬元。

莊男提出醫審會報告,強調許女的狀況已被認定爲併發症而非疏失,符合醫療常規,檢方對此已處分不起訴。

一審法官調查發現,莊男術前花了1個小時向許女講解多汗症手術、成功率、可能副作用,風險已告知許女。醫審會報告也認定許女雙上肢神經疼痛症狀並非手術造成,莊男手術前更讓許女簽下說明書,判莊男無責免賠。

許女不服上訴,認爲莊男事前未善盡告知義務,開刀後的症狀絕對是莊男的疏失造成。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許女本人確實在術前說明書上簽名,手術後診所人員也有告知疼痛照護方式,術後4個月起也未針對疼痛問題看診,無法認定該疼痛長期存在,法官審酌許女提不出更有利的證據,判許女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