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進口 臺東縣府表態:不配合

衛福部政務次長薛瑞元表示,地方自治條例因牴觸母法,明年將會無效。對此,臺東政府則發聲明,將不會配合不當政策。(民衆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蔡政府宣佈明年1月進口萊克多巴胺美豬,多個縣市食安自治條例規定萊克多巴胺零檢出,但衛福部政務次長薛瑞元28日說明,地方自治條例因牴觸母法,明年將會無效。對此,臺東縣政府則發聲明,將不會配合不當政策。

臺東縣政府表示,有鑑於中央將於明年1月1日起開放含有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臺灣縣府爲保障縣民健康與安心飲食權利,特修訂臺東縣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因應

縣府修訂條文包括增訂「第八條之一:本縣轄內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爲贈品或公開陳列之豬肉及其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縣府也配合增訂罰則「第十二條之一:違反第八條之一規定檢出乙型受體素含量,但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安全容許標準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於10月16日經臺東縣議會3讀通過,亦即規定在臺東縣產銷之豬肉及其製品皆不得含有瘦肉精。

縣府指出,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條即明訂縣市主管機關爲縣市政府,且依地方自治法精神,縣市政府基於地方特性及保護民衆的立場應有訂定加嚴標準的權利,基於保障縣民健康與食用安全的考量,將不會配合不當政策,一定會與縣民站在同一立場,善盡保護縣民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