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堅不認罪!林益世5千萬交保 彭愛佳急籌款救夫

法官裁定林益世5000萬交保。(圖/翻攝自TVB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最新消息,25日晚間11點45分,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以5千萬交保,林益世同時被限制住居出境,每天晚上7點要到轄區臺北市中崙派出所報到。林益世妻子彭愛佳目前正在籌款,準備幫丈夫交保出來。

據瞭解,臺北地方法院 25日對於林益世索賄案進行審理。針對特偵組起訴林益世的4項罪名(違背職務收賄罪、藏匿貪污所得罪、職務上索賄、財產來源不明罪),林益世表示,「我完全不認罪。」並一一對每一項起訴他的內容答辯。

談到2010年收陳啓祥的6300萬,林益世說,他是因爲接受陳的請託,「喬」中聯爐石問題,因爲陳當下說協調幫忙後會給酬勞,加上他當時準備五都大選,擔心經費不夠,纔會收下6300萬。林益世強調,6300萬是酬勞,不是貪污也沒有對價關係

另外,針對索賄8300萬的部分,林益世跟法官表示,陳啓祥錄音檔案的內容並非全貌,因爲錄音檔約66分鐘,但他跟陳會面長達3、4小時之久,錄音內容有許多自己「膨風」的發言,是在跟友人講話,並非對着陳說,只是剛好被陳錄下。林益世稱他忘記爲何會說「3323」這個數字,但強調自己「絕無索賄」。

關於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檢察官拿出在妻子彭愛佳銀行保管箱裡存有上千萬的資料詢問來源。林益世回說他是被關了3個多月後,才被檢察官告知此事,因爲這是彭的保管箱,林益世稱他不清楚裡面到底有沒有他的錢,對這保管箱的錢來源並不清楚。對於自己被起訴的事項,林益世幾乎不認罪。

林益世最後還強調,他從來沒想到自己從一個人人肯定的立委,卻因爲6300萬變成人人喊打的壞人。他說,6300萬雖然不符合大衆期待,但自己絕對沒有貪污的意念。最後並向法官表示,「希望能爭取交保」。臺北地院最後裁定新臺幣5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