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扣保管箱贓款上千萬 彭愛佳辯:是個人私房錢

彭愛佳一路從無罪,到被依洗錢罪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特偵組25日偵結林益世涉貪案將林益世、彭愛佳、林母沈若蘭、沈若蘭的兄弟沈煥璋沈煥瑤等5人,依貪污等罪起訴。檢方調查林益世涉貪案時,查扣到彭愛佳保管箱贓款臺幣1100萬元及31萬7500美元時,彭當時稱,這些是父親給她的,加上她個人私房錢;但檢方不採信,最後將彭愛佳列被告

檢方查出,林益世及沈若蘭多次收到陳啓祥給的賄款後,沈多次在高雄住處交賄款給彭愛佳,還吩咐彭在臺北租保管箱放置。彭愛佳保管箱因此「陸陸續續」放了臺幣800萬元、31萬7500美元。

檢方搜索後,在彭愛佳保管箱查扣到臺幣1100萬元、31萬7500美元,彭愛佳表示,這些有些是她的私房錢(約臺幣近千萬),另外有些父親的私房錢。她稱因爲她是長女,父親把千萬元給她,希望以後拿這些錢來照顧弟弟妹妹,自己母親並不知情。但檢方不採信,讓彭愛佳從一開始的無罪,到最後被列爲被告,被以洗錢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