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加重判決!朴槿惠「閨蜜干政」2審改判25年200億罰金

朴槿惠閨蜜干政一案,2審遭加重刑期。(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王佩翊/編譯

南韓總統朴槿惠因涉及閨蜜干政,1審遭法院判處24年有期徒刑。在24日舉行的2審宣判中,法院認爲朴槿惠罪刑重大,將刑期延長爲25年。特別的是,在1審庭中,法院判定朴槿惠在收受三星集團提供的金援無罪,2審則推翻1審判決,認定與貪污行爲成立,因此加重刑期。

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高等法院刑事4部24日針對朴槿惠「閨蜜干政」一案,在2審法庭中推翻1審的24年刑期與180億韓幣罰金,加重爲25年、200億韓幣罰金。加上朴槿惠因「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與「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兩案被判處的8年有期徒刑,目前的刑期已累績至33年。

朴槿惠在2017年4月被指控18起貪腐案件,包括賄賂、濫權和泄漏國家機密檢方指出,朴槿惠濫用總統許可權,擾亂國家綱紀並破壞憲法價值,還成爲憲政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總統,爲南韓憲政歷史留下難以抹滅的污點。但有關好友崔順實幹政的閨蜜門事件,朴槿惠則是被判無罪,她從2017年10月遭到法院延長拘禁時間後,就拒絕出席聽審,今日一樣未出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聽審。

崔順實安鍾範因爲與朴槿惠共謀強迫三星電子等15家全經聯(全國經濟聯合會)會員公司向以朴槿惠爲首的Mi-r基金會(Mi-r foundation)與K-SPORTS基金會(K-SPORTS Foundation)等兩間財團法人繳納774億韓幣(約臺幣20億元),遭檢方起訴。除此之外,崔順實也同時被檢方以和朴槿惠共謀要求三星電子少主李在鎔支援崔順實女兒鄭維羅馬術訓練費用、從韓國冬季運動英才中心支援金中偷取298億韓幣(約臺幣8億元)等嫌疑起訴。原定不拘留的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一審宣判後隨即被當庭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