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閨蜜干政案 判刑20年 罰4.6億臺幣 定讞

韓國最高法院14日對前總統朴槿惠做出審判決。圖爲她2017年遭押解的畫面。(路透

韓國最高法院14日對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做出終審判決,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180億韓元(約4.6億臺幣),追繳犯罪所得35億韓元(約8900萬臺幣)。朴槿惠之前因介入新世界黨選舉被判刑2年,加上本次判決刑期,共計22年。

若無特赦和假釋,朴槿惠到2039年刑滿出獄時已高齡87歲。

朴槿惠因爲崔順閨蜜干政的醜聞,在2017年3月遭彈劾下臺,同月稍後,她因爲收賄、濫權、脅迫、泄密等多項罪名被收押。

首爾高等法院在2018年8月對「親信干政」案二審時,判處朴槿惠25年徒刑,併科罰金200億韓元。2019年7月,首爾高等法院對受賄案做出二審判決,判處樸5年徒刑,追繳27億韓元。

但最高法院2019年駁回二審判決,將兩案發回更審。經合併重審,去年(2020年)7月首爾高等法院做出二審更審判決。最高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了這一判決。

朴槿惠閨蜜崔順實(後改名爲崔瑞元譯音)干政風波至今正式畫上句點,朴槿惠的3起案件全部結案。隨着終審判刑確定,有關特赦前總統的爭論也將展開。按規定,唯有「已被判刑的人」才具備特赦條件。從法律上來說,根據終審判決,朴槿惠具備了獲得特赦的條件。

但韓國總統文在寅曾提及受賄罪不在赦免範圍內,而朴槿惠和另一位前總統李明博都因受賄罪被判刑,因此有輿論反對特赦兩人。

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洛淵年初曾透露,會向文在寅提議特赦李明博及朴槿惠,希望此舉能成爲凝聚全民團結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