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法院前撞死妻子和律師 洪當興一審被判死刑

臺南夫妻到臺南地方法院打離婚官司莽夫駕車撞死妻子律師。(圖/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地院去年7月發生男子洪當興駕車撞死妻子李怡慧、律師黃政雄案,洪男去年被臺南地檢署起訴求處死刑,臺南地院26日下午5點判決洪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洪男與妻子正在打離婚官司,2人生有一對兒女,分居後洪子女交由在洪彰化老家父母照料,妻子則回桃園孃家。洪、李2人去年7月17日下午2時20分到臺南地院家事法庭召開離婚協議李女由律師黃政雄陪同出庭協議。

▲洪當興犯案時開的紅色貨車。(圖/記者林悅攝)

下午3時30分左右協議結束,李、黃2人沿着法院西側的連通道,由北往南要到律師停車處時,洪男開着紅色廂型車,從北向南加速行進,從後方撞擊黃、李2人,其中黃男當場死亡,李女送成大醫院急救,後來也宣告不治。

洪嫌當場被臺南市警四分局警方現行犯逮捕,警訊中洪嫌供稱不滿黃姓律師在調解過程氣焰高漲,步出法院又見他跟妻子高談闊論,一時氣憤,加上想起與妻子種種不合,纔想要開車上前「嚇嚇他們」,沒想到「方向盤太偏」撞上2人,看到2人倒地受傷他也有緊急報案

洪男與2名被害人都是62年次,由於在法院外駕車故意衝撞致人於死實在罕見,臺南地檢署經1個多月偵查,依照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