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倒100公噸有毒垃圾 東莞3男重污染廣西潯江

唐世孟唐世標、黃俊文等3人將船開至廣西潯江傾倒,嚴重污然飲用水。(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東莞有3名男子2016年9月3日將約100噸含重金屬垃圾跨省非法傾倒至廣西潯江一處飲用水地點,導致使當地居民飲用水水源嚴重污染,緊急停止供水長達13小時。廣西梧州市藤縣法院12日公開宣判,唐世孟、唐世標、黃俊文3人依環境污染罪,被判入獄4年至4年10個月處,人民幣6萬元至8萬元不等。

法院表示,2016年7月東莞市東能保潔服務有限公司長安鎮廈崗垃圾轉運站積存的垃圾進行處理往下轉包,從每公噸100元人民幣過了3手,剩下30元人民幣的價格交給唐世孟,唐世孟指使唐世標代表船方與東莞市長安鎮廈崗碼頭的代表吳桂發籤訂垃圾委託運輸協議,約定船方在東莞市長安鎮廈崗碼頭裝載生活垃圾後,由船方自由安排地點運輸和處理。

▲由左至右,唐世孟、唐世標、黃俊文等3人被依污染環境罪判處3入獄和罰金。(圖/CFP)

2016年8月24日、25日晚上,唐世孟、唐世標、黃俊文駕駛租來的船「平南永佳0585」將長安鎮廈崗碼頭的400噸垃圾載上船出發, 9月3日晚上9時,他們將船駕駛至藤縣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潯江登洲頭,並吩咐黃俊文利用鉤機船上的垃圾往江裡傾倒,隨後被羣衆發現舉報,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將3人控制。

縣政府表示,當下立即啓動應急預案,通知藤縣水利供水有限公司於2016年9月3日晚上11時起停止取水,直至2016年9月4日中午12時才恢復取水。經鑑定,因爲3人清道的垃圾中含有有毒物質,當地水源中的汞、鉻、鎘的含量均超過排放標準的3倍以上。

▲藤縣政府因應污染問題,下令立即停止供水。(圖/CFP)

法院認爲,3人任意傾倒含重金屬的垃圾污染物,造成縣級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12小時以上,影響上萬人,並且嚴重污染環境,依污染環境罪應起訴,最終判處3人入獄入獄4年至4年10個月處,人民幣6萬元至8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