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侵入住宅偷竊得手50萬 卻要賠60萬!判決理由曝光

陳男跨年夜侵入住宅偷竊得手50萬,卻要賠償60萬,法官判決理由曝光。(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陳姓男子,2022年12月31日跨年夜晚間11時許,步行到一名江姓男所有的住宅外,破壞後陽臺洗衣機上方的通風門,侵入該住宅內後,搜刮房間櫃子內的現金19萬8441元、價值30萬元的飾品1批,得手後隨即逃逸,事後陳男發現遭竊報警提告餅求償60萬元。

法院審理,陳男依侵權行爲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請求江男應給付財產損失合計49萬8441元,即屬有據。

法官審酌,陳男不法侵入住宅及行竊,侵害江男隱私權及居住安寧,造成江男對居家活動空間不受他人干擾之安全性喪失,陳男犯行已對江男隱私權、居住安全造成破壞,且情節重大,江男請求精神慰撫金10萬1559元,尚屬適當。法官日前依法判決,陳男應給付江男共計6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