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新董事會採個人董事及羣組董事組成 高教工會力阻財團入主

教育部將重組康寧大學董事會,高教工會今天第四度到教育部前陳情,力阻財團入主董事會。(林志成攝)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今天開會決定,未來康寧大學董事分爲個人董事及羣組董事,其中個人董事1名由學校自行推選康寧大學專任教師擔任,其餘個人董事及羣組董事由推選小評選產生

不過對於這樣的結果,高教工會不滿意,他們主張公益董事會,而不是有機會讓財團入主的董事會。一旦教育部開放讓財團報名角逐羣組董事,高教工會將逐一拜訪,表達「歡迎捐錢,但不歡迎入主董事會」的立場

康寧大學原董事會因未能完成捐資支付臺南校區土地權利金承諾,經教育部於去年7月聲請法院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法院於去年11月17日裁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的規定,就熱心教育之公正人士中,指定學校師生代表、工會代表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並在今天開會,討論新董事會董事產生方式

推選小組表示,新的康寧董事會董事名額爲13人,由小組採公開徵求方式評選。董事不單獨採取個人董事或羣組董事,而是採取兩者混合的方式處理。

推選小組說,董事評選方式分三階段進行,第1階段採書面審查,擇優選出符合資格者進入第2階段;第2階段邀請入選之個人董事及羣組董事至康寧大學與師生進行口頭報告座談;第3階段由本小組召開決選會議決定之。

個人董事及羣組董事應繳交校務發展規畫書,其內容包括候選董事個人資料辦學理念、北部校區未來發展、南部校區轉型或未來發展、教職員工生相關權益維護事項,以及捐資承諾、經費籌措來源或具體財務規畫等。個人董事及羣組董事推選採公開徵求,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