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總會被認定附隨組織 停止執行仍有機會

黨產會去年9月22日認定中華救助總會國民黨附隨組織,全面凍結13億餘元資產,救總會聲請停止執行。(本報資料照片

黨產會認定社團法人中華救助總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全面凍結13億餘元資產。救總會聲請停止執行遭駁,再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爲原審仍有尚待調查釐清法律關係及相關程序,7日廢棄原裁定,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裁。

黨產會去年9月22日認定救總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指救總會除了救助難民,也曾作爲政治作戰單位,對大陸喊話心戰、放空飄氣球運用大量國家資源,並累積許多資本任務轉變後,卻未將資本還給國家,因此必須追討,遂凍結5億現金及8.6億元不動產。

救總會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認爲原處分只是認定救總會爲附隨組織,不會造成難以回覆的損害,裁定駁回。救總會提抗告,主張北高行未逐一審究損害如何發生,以及是否難以回覆,及是否有急迫性。

最高行認爲,黨產會對救總會的處分書只有「主文」,與認定中投等公司爲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處分書不同,實際內容是否同時包括其他行政處分,如認定不當取得財產、凍結財產處分等,但這關係救濟程序標的範圍,原審均未調查,即有疏漏,故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