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 民權基金會等3會提行政訴訟被駁回
最高行政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2018年遭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之附隨組織,3個基金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3基金會是國民黨授意捐助成立,3基金會不服提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原決認定,3基金會是欣裕臺公司捐助的資金,且由國民黨授意捐助,況且基金會都設址在國民黨中央黨部,無償使用中國國民黨提供的辦公處所,內部之行政人員幾乎都是國民黨黨工。
合議庭表示,民族與民權基金會首任董事蘇俊賓及黃榮光在2016年辭任後,基金會檢送董事辭任資料予主管機關內政部之內部簽呈,承辦人是蓋用其在中國國民黨行政管理委員會之職章。
合議庭指出,3基金會無償使用國民黨提供之辦公處所,並以「無償或極低對價」使用國民黨黨職人員所提供之勞務,且是國民黨授意捐助設立資金,國民黨已經實質控制其人事及財務,其爲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處分並無違法,駁回訴訟,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