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破錶仍清醒 樣本疑遭污染判無罪

東森新聞記者蕭化明張嘉慧桃園報導

酒測值破錶還能騎車?桃園一名柯姓婦人酒後騎車發生擦撞,被測出酒精值達3.26毫克;法官認爲這種濃度人早已失去知覺,更不要說騎車上街,懷疑酒後抽血樣本污染,判婦人無罪。

去年6月22日中午,57歲的柯婦友人燒酒雞及喝酒後騎車返家,途中與一名張姓女子駕駛的小客車發生擦撞,雖然有受傷但意識清醒,送醫接受抽血檢測,換算呼氣酒測值是3.26毫克,遠超過標準的0.2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不過,法官榮總函詢,引用榮總的意見,認爲酒測值超過2,人就會陷入昏迷,而柯婦酒測值如果高達3.26,早就失去知覺,根本不可能騎車上街,因此懷疑抽血樣本遭到污染,判柯婦無罪。

負責抽血的壢醫院表示,樣本有依規定封起來,雖然第一次數據出來認爲異常,但第二次確認一樣,應該沒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