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這款人?她求租凶宅、死法不拘、自殺優先 透露「修行之必要」

網友公開求租凶宅。(圖/翻攝自臉書社團臺北租屋、出租專屬社團》)

記者張菱育/臺北報導

通常聽到凶宅,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但是有網友在網路上直接公開徵求「求租凶宅,死法不拘,自殺優先考慮」,至於原PO爲何想要租凶宅,他表示「修行之必要」。這樣特別的要求引發其他網友的討論,也有人提供實質建議西門町獅子林樓上、找錦新大樓等。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臺北租屋、出租專屬社團》PO文,求租凶宅、死法不拘,自殺優先考慮,預算1萬元起,須包含水費管理費,希望離中永和內湖林口士林區域捷運站附近,且一共有3人要一起承租,樓層頂樓加蓋及地下室,5樓以上有電梯佳,另外還提出需求,要清潔乾淨、對外窗、可開伙,有陽臺佳、最好有垃圾清潔,至少希望能短租1年,後續住的習慣可籤長約。

網友都覺得要求找凶宅很特別,紛紛表示:「居然選擇凶宅?這不太好吧,難道閣下湘西祝由家的人!可是陰行朋友?」、「等我自殺了再聯絡你」、「我也不怕,但希望地點可以更好」、「哇好酷~租到可以借我沙發住一晚嗎?」、「凶宅其實都俗擱大碗欸,只是我的體質太特殊了不能住⋯樓主超勇敢」、「窮困生病,比鬼,更可怕」、「生病過世的不算凶宅,不然臺灣3成的房子都凶宅了。」

也有人認真提供租屋方向:「西門町的獅子林樓上可以去看看,沒有對外出租,但是可以直接上樓問」、「之前看到萬華重新裝潢20坪2房公寓,前前屋主病死的,租2萬元,給你參考」、「要凶宅找錦新大樓就對了,3年死一個」。

另外還有網友好奇詢問原PO:「爲什麼要限定凶宅?怕」,原PO表示:「修行之必要,共有一男二女。」

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指出,在新版租賃契約之前,市場上出租凶宅的業者多數不會主動告知,頂多租金略爲便宜兩成以上,但目前規定中凶宅有告知義務,不過租金便宜多少,可能見仁見智,該個案應該只是希望能租到便宜,至於能便宜多少也要看房東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