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偷吃步」用監視器開罰單 斗六溪洲里民衆譙翻

太懶?搶錢?警擷取監視器罰單

東森新聞記者吳竣翔、陸嘉琪雲林報導

雲林斗六溪洲居民最近有34人收到未戴安全帽的罰單,民衆納悶並未在路上被警察攔下,這些罰單是怎麼開的?比對附註的取締照片角度由上往下拍而且很模糊,原來員警是根據路口監視器來開單,民衆忍不住痛罵,「這麼懶,搶錢也不是這樣搶的!」

手上拿着一堆紅單里長越看臉色越難看,這些罰單都是里民拿來向他陳情的,每張金額都是500元,違規事項是「未戴安全帽」。兩個星期以來,溪洲裡已經有34人被開單,500元雖然不算多,但民衆納悶的是,沒有在路上被警察攔下來過,這些紅單怎麼開的?

罰單隨信附上一張取締照片,都是從後方拍攝,而且是從上往下拍,不是平視距離,難道抓沒戴安全帽還要從制高點拍照?民衆比對角度終於有了答案,原來是根據竹圍路和、萬年路路口這兩支監視器來取締。

一位民衆忿忿不平地說,「因爲這是當場看到現場執行的東西,你用這方法好像有一種誘導犯法……。」另一人表示,「不合理,監視器是抓車禍、抓小偷用的,(不是)來照我們這些善良百姓沒戴安全帽的」、「裝這個來抓沒戴安全帽,乾脆不要裝了!」

不是現場取締而是擷取監視器畫面影像模糊也能開單,雖然警政署沒有明文規定,但路口監視器通常是治安維護舉證之用,但用在取締交通違規,難免遭質疑是警察太懶還是爲了績效搶業績。交通隊組長魏吉祥解釋,「我們鼓勵員警舉發交通(違規),未戴安全帽部分以當場攔檢爲主,也達到教育宣導目的。」

用監視器開罰單引發民怨警方也覺得不妥,將調查開單員警是否有疏失再做懲處,眼前最重要就是先行監理站撤銷所有罰單,已繳款的也會退還,平息民衆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