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養老變“坑”老 四部門發佈養老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提示

部門發佈養老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提示――

警惕養老變“坑”老

本報北京5月17日訊(記者錢箐旎)全國老齡辦、公安部民政部中國銀保監會四部門17日發佈關於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以下稱“風險提示”)指出,近期,一些機構企業打着“養老服務”“健康養老”等旗號,以“高利息高回報”爲誘餌實施非法集資活動,吸收老年人資金,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精神傷害,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近年來,我國養老金融領域的詐騙情況時有發生個別機構假借養老之名實施違法行爲,銷售不符合養老特點的金融產品,以高額分紅爲誘餌開展非法集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分析師婁飛鵬經濟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個人金融素養和對於金融風險的識別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正規金融產品供給相對短缺。此外,有關部門對金融詐騙的打擊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據瞭解,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表現形式主要有四種。一是以提供“養老服務”爲名。一些機構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名義,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爲會員卡充值。二是以投資“養老項目”爲名。一些機構或企業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者以長期出租養老牀位、銷售養老公寓使用權等名義,通過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資。三是以銷售“老年產品”爲名。一些企業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免費體檢、免費旅遊贈送禮品會議營銷、養生講座專家義診方式欺騙、誘導老年羣體。四是以宣稱“以房養老”爲名。一些企業打着“以房養老”旗號,誘使老年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並承諾給付高額利息。

婁飛鵬認爲,個人要加強金融知識積累,金融部門也要做好金融消費者教育,進一步提高個人金融素養;要通過擴大機構和產品准入,優化政策支持,讓金融機構提供更多適合個人養老積累的金融產品;再者,多部門要聯合對於假借養老之名、實際上不符合養老需求的金融產品加大打擊懲處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有關部門表示,請廣大老年人和家屬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防止利益受損。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