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人涉跟單 投信挨罰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國泰投信的吳姓經理人,在擔任國壽全委投資經理人期間,有以職務上知悉之便,利用他人帳戶進行與全委帳戶中相同個股的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

證期局指出,顯示國泰投信內控制度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範利益衝突,且未能有效督導及查覈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爲,已影響全委投資業務正常執行。

金管會除開罰120萬元,同時命令國泰投信解除吳姓經理人職務。並對國泰投信祭四大限制,一是最近一年不得申請、申報募集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基金案;二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三最近三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

第一項限制業務,對國泰投信來說最重。金管會表示,禁募基金包括國內外基金、ETF,據基金募集程序相關規定,若是有內控制度重大疏失,就會影響新基金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