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燒生煤條例遭宣告無效 李進勇跳過環保署聲請釋憲

▲禁燒條例宣告無效 李進勇跳過環保署聲請釋憲(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賴於榛/綜合報導

雲林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遭環保署以牴觸《地方制度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函告無效,雲林縣長李進勇除了第一時間臉書反擊之外,8日上午邀集學者律師召開記者會抨擊環保署的宣告是逾越權責法律,決定跳過環保署直接聲請釋憲。

雲林縣政府6月報請中央備查「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經過3個月左右的時間,環保署7日指出,經過各部會函覆的意見綜合判斷後,禁燒生煤、石油焦的自治條例牴觸《地方制度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因此函告無效。李進勇第一時間透過臉書回擊,認爲環保署無權宣告無效,有權的是行政院。▲李進勇上午邀請雲林科技學科法所所長王服清、律師林亮宇、陳淑香、康志遠、陳秉榤等人召開記者會。(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臉書反擊還不夠,李進勇上午邀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所長王服清、律師林亮宇、陳淑香、康志遠、陳秉榤等人召開記者會,李進勇怒批,中央政府財團營運「呵護有加、無微不至」,卻對國民的健康鮮少照顧,批評中央躲在臺北,吸不到雲林縣污濁的空氣,可雲林縣民卻是長期深陷其中。

李進勇指出,環保署認爲尚涉及全國一致性能源政策,有「權限爭議」的問題,因此雲林縣政府將依《地方制度法》77條第1項規定,中央與地方的權限爭議,報請立法院院會議決。

另外,環保署也認爲雲林的禁燒自治條例,違反《能源管理法》、《空污法規範,李進勇則說將循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來處理,並呼籲中央政府不要輕忽雲林縣政府,維護環境正義,保護縣民身體健康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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