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彰銀案纏鬥大戲將登場,林維俊:財部應遵守白紙黑字承諾

彰銀(2801)明年將進行董監改選,財政部和臺新金(2887)和官民纏鬥大戲又要開打。臺新總經理林維俊今表示,臺新金會努力去做,爭取當初併購彰銀是有效契約,財政部應該遵守白紙黑字的承諾。

最高法院5月底宣判彰銀經營權案發高院重審,讓懸宕14年的臺新金併購彰銀案再生波瀾。泛公股陣營,爲了守住彰銀經營權,分別在股權董事席次兩關部署,財政部明年目標掌握彰銀3席董事、2席獨立董事;臺新金最多隻能維持現狀,拿下2董、1獨董。

針對最高法院宣判彰銀經營權案,發回高等法院重審,樂了行政院和財政部;氣壞臺新金。臺新金今天法說會,總經理林維俊在法說會一開始就很嚴肅的說明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彰銀案的「同與異」。相同處有3點包括:一、財政部以94年公告公函投資人爲要約之意思表示。二、臺新與財政部成立契約關係。三、財政部允諾在解除條件成就前,具繼續性承諾性質。至於相異處,則爲「是否爲表決權契約」,以及「解除條件自締約迄今已逾13年,解除條件尚未成就,是否已逾合理範圍?是否對公司治理不利?是否有違公序良俗?非無探求之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