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鬆綁! 拿國外有價證券借外幣最快年底上路

國人以復委託投資的有價證券,向券商融通資金再投資海外預估年底前上路。(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27)日針對券商公會提出3大建議案進行迴應,首先是外資可用海外有價證券或外幣,向券商擔保借新臺幣再投資,擬將放行;再者是開放分帳戶50%的資金,做爲證券商融資的來源,已回函給公會再「緩議」;最後是國人以復委託投資的有價證券,向券商融通資金再投資海外,最快今年底開放。

針對外資以持有外國有價證券或外幣作爲擔保,向證券商融通新臺幣一案,金管會證期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券商公會在今年7月份來函,初步還在審酌中,原則上公會所提的配套須更周延考量,包括有價證券的範圍太廣、融通成數高卻沒相關風險機制、融資保證金追繳、違約處理機制等,這部分會請公會進一步研議

其次,放寬分帳戶50%資金,做證券商融資來源,蔡麗玲指出,考慮到客戶款項運用拿來提供券商,做有價證券融資,這部分不太符合證交法六十條第一項第五款的立法意旨,且考慮到把錢做融資,因交割款客戶分帳戶資金是客戶,做有價證券的交易使用,萬一客戶有大筆投資時,會有資金流動性和風險控管的問題,因爲融資後,客戶若有信用風險產生時候,對風控有所疑慮,因此該案「緩議」。

第三,國人用海外有價證券做擔保,辦理外幣借款,蔡麗玲則說,經洽詢央行意見後原則上同意,也有請公會研議配套措施,到目前爲止,公會仍在研擬配套措施,預估年底前可上路。

根據證券商公會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的庫存部位金額爲新臺幣3,144.72億元(以市價計);截至去年同期,庫存部位金額爲新臺幣3,105.02億元(以市價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