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成薪水繳房貸 不吃不喝9.32年纔有殼
內政部今(22)日公佈105年度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貸款負擔率爲38.34%,等於有近4成的薪水都「貢獻」給房貸;全國房價所得比則爲9.32倍,雖較上季略降0.03倍,但中位數收入的民衆還是要不吃不喝9.32年才能成爲有殼一族。
臺北市、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雖然微幅下降,分別較上季略減0.28倍、0.09倍,較104年同季減少0.56倍、0.05倍,不過民衆若想在雙北落地生根,必須不吃不喝15.18年、12.61年纔有可能,僅次於雙北的則是臺中市、彰化縣,房價所得比也有12.61倍、9.75倍,都超過全國平均值。
根據內政部統計,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的貸款負擔率超越全國平均值,高達62.48%、51.91%、40.14%,換句話說,若想在這3個直轄市有殼,中位數收入者必須將薪資約6成、5成、4成掏出來負擔房貸。
不過,本次受委託的學術單位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周美伶提醒,臺北市、新北市等都會型城市房價落差較小,但臺中市、高雄市等縣、市合併後的城市,範圍較大相對房價也落差較大,因此無法將此單一數據套用在個別地區。
周美伶也說,貸款負擔率會有天花板,若超過民衆一定負擔能力恐就沒有漲價的空間,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也還是要觀察年變動值,若只注意季變動值,較難看出貸款負擔率的整體走勢,因爲這是房價緩步調整的一個過程。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則表示,住宅價格指數有一些震盪,最近兩年房市緩步下降的趨勢已經很明顯,不過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往下走的速度更爲緩慢。他認爲,有一種可能是民衆購屋預算並沒有因爲房價下跌而下降,也許可以同樣預算購得品質更好的房屋,另一種可能則是反映房價負擔沈重,無法滿足民衆期待的房屋品質。
內政部本次共統計20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指標,除了澎湖縣樣本不足外,臺東縣、雲林縣、屏東縣、嘉義縣、嘉義市、基隆市6縣市的貸款負擔率皆低於30%,彰化縣、宜蘭縣、桃園市、新竹縣、高雄市、新竹市、花蓮縣、苗栗縣、南投縣、臺南市10縣市則介於30%至38%不等,貸款負擔率前三名則集中六都的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
不過,臺北市的貸款負擔率就較上季減少1.23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減少3.78個百分點,新北市也是如此,貸款負擔率較上季減少0.42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減少1.37個百分點,臺中市則較上季減少0.42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減少1.37個百分點。
內政部表示,本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數值下降有限,主要原因是本季以成交大面積、屋齡新物件爲主,導致中位數住宅總價被拉高。
不過,房價負擔能力資料中的房價所得比,其計算方式是參考國際慣例,並未針對坪數、房型、樓層、屋齡等房屋品質面向予以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