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怎能論斷同性戀? 美自由派:正確!

現任天主教教宗方濟方濟各)。(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如果有人是同性戀,他信仰上帝心地良善,我怎麼能論斷他呢?」此話出自羅馬天主教教宗方濟(天主教會採用的中文傳統譯名:方濟各),是他29日結束巴西的訪問,搭機梵蒂岡時,在飛機上的記者會說的,《紐約時報》以「前所未見」來形容美國自由派團體表示,這是邁向正確方向的一大步。

方濟在飛機上的發言,是歷任教宗中對同性戀最友善的言論,他指出,天主教教義同性戀者不應該因爲性傾向而受歧視和排斥,在社會必須獲平等對待,但他也提及,教義雖說同性戀傾向無罪,但同性性行爲是一種罪,問題不在同性戀傾向,問題在於「把這種傾向合法化遊說」。

方濟對同性戀的態度前任教宗本篤十六世友善,獲得美國自由派團體的認同。美國團體新方向事工(New Ways Ministry)負責人狄貝納多(Francis DeBernado)表示,數十年來梵蒂岡對於同志族羣只有負面發言,「我聽到這消息真是太高興了。」

同性戀人權團體「人權運動組織」(HRC)負責人葛里芬(Chad Griffin)說:「全球對於教宗談話的正面迴應,顯示天主教徒渴望有所改變。」美國天主教團體天主教聯盟(Catholics United)領袖薩爾特(James Salt)說,「雖然教宗針對同性戀者的談話,只有象徵意義,但已是邁向正確方向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