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郵頭條/「恢復宗教自由法」涉歧視同志 印州提修正

▲「恢復宗教自由法」允許企業個人可以宗教理由藉口,拒絕服務同性戀者。(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第安那州共和議員週一(30日)承諾將修正一項法案,該法案遭抨擊是歧視同性戀者。由於有其他的州考慮跟採取類似的措施,迅速引發各地如星火燎原般的抗議活動

印第安那州衆議院議長、共和黨籍博斯瑪(Brian Bosma)表示,議會盡快會在本週「澄清」這項數天前才通過的「恢復宗教自由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印第安那州的共和黨州長彭斯(Mike Pence)3月26日簽署了這項由議會通過的議案,7月1日起開始實施。「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抨擊,該項法律賦予企業及個人可以宗教理由爲藉口,拒絕服務同性戀者,卻不會被法律認定爲歧視。

博斯瑪說,新的修正條文澄清:「不允許人們歧視同性戀者。」然而反對者說,博斯納和其他共和黨人提出的修正條文不但含糊不清,而且內容也不足。

去年出櫃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在社羣網站發文表示,對上述法律感到非常失望。他說:「蘋果接受所有人。我們在全世界努力平等對待每一名顧客,不論他們來自哪裡、有什麼信仰、以及以那一種方式來表達愛。」

印第安那州州長彭斯辯稱《恢復宗教自由法》目的是「確保印第安那州人民跟美國多數州的民衆一樣,能夠得到宗教保護。」他表示,該項法律已被錯誤解讀,他不準備推翻該案,如果州議會提出澄清法律條文項目法案,他願意考慮。

目前美國聯邦政府和36個州、21個印第安人部落以及華盛頓特區承認同性婚姻,但仍有20個州有類似印第安那州的宗教自由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