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農打死偷蕉賊自首 犯行情可憫恕輕判3年定讞

鄭姓竊賊開的車子車輪陷入泥濘處,因此失風遭逮,偷來的香蕉就放在車上。(本報資料照片

42歲的屏東楊姓蕉農4年前逮獲正在偷蕉的鄭姓男子楊男氣憤地毆打對方,再用「死豬結」捆綁逾2小時導致鄭男死亡,一審楊男依傷害致死罪判刑3年8月,二審考量他自首,且與死者家屬和解獲原諒犯行情可憫恕,減刑後輕判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鄭姓男子在2017年5月27日上午開着自用小貨車前往楊的香蕉園竊取香蕉,楊的母親發現疑有竊賊通知楊男到場,鄭男被發現後拿着鐮刀逃跑,楊撿拾香蕉園內竹棍追上,並毆打鄭的身體,鄭跌倒後他上前壓制並搶下對方手上的鐮刀,持續以竹棍或徒手毆打鄭男。

楊男用鄭所攜帶到場的繩索,將鄭反手捆綁在固定香蕉樹的鐵桿上,不久後又改將鄭的雙手雙腳拉至其身體前方,以「死豬結」捆綁在一起,鄭男因橫膈膜活動受限制而有呼吸困難情形,楊男因追捕其他共犯未發現,致鄭男死亡,楊犯後向員警首犯行。

屏東地方法院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將楊男判刑3年8月,高雄分院考量楊男與死者家屬成立調解並賠償110萬元,對方也願意和解,且楊男自首、犯行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之同情,改依妨害自由致死罪輕判3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