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 家屬:肇事方提出賠償和幫養老以換取諒解|封面深鏡

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一起發生在江西景德鎮的車禍引起持續多日的關注。10月11日,景德鎮交警部門通報稱,事故發生於10月2日18時42分,20歲的廖某某駕車通過某小區附近,3名過馬路行人被撞,1人當場死亡、1人現場搶救無效死亡、1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肇事者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次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12日,受害人家屬王女士介紹,遇難者是她的兒子、兒媳和還有8天滿週歲的孫子。“肇事者與副駕女友爲複合吵架,從400米處紅綠燈加速,撞人時速度128.9km/h。夫妻倆想推開對方閃避,又都本能地把孩子抱緊護着,一起被撞飛。有中間人傳話,肇事者家屬提出賠償,讓他坐牢出來後侍候我們養老,希望取得諒解,我們沒同意。”

景德鎮相關部門表示,案件正依法處理。

行車記錄儀拍下事故瞬間(受訪者供圖)

家屬

事發時夫妻倆本能抱緊孩子

肇事方提出賠償和侍奉養老

王女士介紹,兒子兒媳30歲左右,兒子在本地國企上班,小孫子10月10日滿週歲,一家人生活和事業正蒸蒸日上。

“當時,他們是準備過馬路到父母家吃飯,商量給孩子慶祝週歲。沒想到遭遇慘禍。”王女士說,事發路段是市中心居民聚集區,事發點沒有斑馬線,平時過往的車輛、行人都是邊觀察邊通行;事發路段380米左右的位置有紅綠燈,肇事車輛經過紅綠燈之後,速度迅速飆至128.9km/h,在萊頓小區門口撞上三人後,速度降至80km/h。

事故發生時剛好有一輛掉頭的私家車,行車記錄儀拍下了事故瞬間。

視頻顯示,夫妻倆抱着孩子站在路邊,一邊觀察一邊試圖過馬路,突然兩人似乎被驚嚇到,丈夫伸出胳膊將妻子往旁邊推,隨後兩人抱緊孩子,之後被一輛白色轎車快速撞擊後飛出。

王女士說,警方告知家屬,當時20歲的廖某某在開車,與車上的女朋友因爲複合的問題吵架,從紅綠燈經過之後,猛踩油門開快車泄憤。“小孩當場死亡,兒媳現場被120宣告死亡,兒子送醫後死亡,實際相當於3人都是現場死亡。我兒子被送醫院,也是出於人道主義做最後的搶救。警方通知我們家屬,我們直接去的殯儀館。”

王女士說,還有很多細節警方還在調查中,沒辦法透露太多。“肇事者家屬通過中間人傳話,希望賠償,等廖某某放出來之後來侍奉我們,換取我們的諒解。我們不可能同意。我和老伴沒有孩子了,只希望嚴懲肇事者,避免更多這樣的悲劇。”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王女士發佈的兩條視頻中稱,肇事者事後淡定抽菸,其朋友次日到某律師直播間連線諮詢,被告知會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隨後中間人傳話向受害者家屬提出80萬元賠償,“這些都是確鑿的,但我不能透露中間人和信息來源。”

王女士介紹,他們從警方處獲悉,廖某某是外地人,事故車懸掛外地牌照,“今天在辦逮捕手續。我們還沒敢去看孫子最後一眼,太崩潰了。”

當地警方通報(圖片來源網絡)

後續

疑肇事方曾連麥律師諮詢車禍判罰

律師稱若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可判死刑

有多名網友稱,10月3日某郭姓律師的直播間有網友參與連麥,詢問一起“超速百分之五十導致一家三口被撞死亡”案件的判罰意見。網友懷疑,連麥者所說的案件就是景德鎮這起事故。

這名擁有261萬粉絲的律師賬號,經常以網友提問方式回答各種法律分析。10月11日傍晚,賬號發佈最新的一條視頻中,有網友稱:昨晚6點42分,20多歲的朋友以100多的速度超速50%,撞上橫穿馬路的一家三口,致三人死亡,其中一名是嬰兒;他喜歡開快車,開着前幾天剛提的二手電車,當時是過紅綠燈的第一輛車,沒有無證駕駛、酒駕等行爲。

諮詢者詢問,肇事方還沒與死者家屬見面,最壞的結果會怎樣。

郭律師回覆,根據法律規定,肇事者追求速度、追求刺激而超速50%以上的,以及致兩人以上死亡的,都是不適用於緩刑的,“3人死亡屬於加重情節,但不會超過7年。”

事故車輛(圖片來源網絡)

記者注意到,該網友諮詢的案件細節,與王女士陳述的案件情況高度雷同。

這條視頻下,6600多條評論在討論景德鎮車禍,對車禍後果及量刑標準產生爭論。

記者聯繫郭律師賬號綁定的號碼,覈實諮詢案例與景德鎮車禍是否爲同一件事,暫未得到回覆。

北京春林律師事務所律師龐九林介紹,普通交通肇事罪最高量刑七年,如果隨着調查證據增加,認定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則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如果是不小心或者別的過失原因,使車輛高速度撞擊致人死亡,可以按交通肇事罪判罰。如果明知是鬧市區、有限速,因吵架的情緒或者故意飆車等原因,導致嚴重車禍後果,我認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龐九林說,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致死3人(含3人)以上就構成嚴重後果。

13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景德鎮相關部門獲悉,當地正依法進行案件處理和受害人家屬救助工作。

延伸閱讀

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肇事司機最高獲刑七年?律師發聲

10月11日深夜,江西景德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佈警情通報,稱10月2日18時42分許,廖某某(男,20歲)駕駛一輛小型汽車行駛至昌江大道萊頓風情小區門口路段時,撞倒正在過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當場死亡、王某某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胡某受傷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經勘察、檢驗鑑定,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負事故全部責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圖爲警方發佈的警情通報

瀟湘晨報此前報道,遇難者家屬稱司機廖某某並非本地人,是來此要求和一名女性複合,但遭到拒絕,隨後故意開快車泄憤。

瀟湘晨報記者另注意到,家屬發視頻稱,肇事司機的朋友曾在事後連線律師,稱對肇事司機的最高刑罰不會超過七年。10月12日,瀟湘晨報記者也就此案涉及法律問題諮詢了律師。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財產損失的行爲。

廖某某超速行駛顯然屬於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並導致了一家三口被撞身亡,這符合刑法對交通肇事罪的規定,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廖某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司法解釋,其最高量刑不能超過七年。因此在交通肇事罪中,沒有逃逸的行爲,最高可能是七年有期徒刑。

廖某某以交通肇事罪被拘留是因爲根據當時警方掌握的證據與交通肇事罪相符,但是最後起訴的罪名可能會根據後續警方掌握的證據而發生改變。

但是廖某某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待確認。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如果廖某某特意泄憤屬實,是否涉及其他罪名需要綜合廖某某對於其行爲主觀上的心理狀態。

如果廖某某對於超速駕駛汽車撞到路人致其死亡的行爲具有故意的心理狀態,則可以判斷其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可能涉嫌妨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因危害公共安全導致受害人出現重傷、死亡,或者使公有或私有財產遭到重大損失,會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