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男酒駕遭送辦 高檢署今駁回…緩起訴1年確定

▲原定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酒駕惹議,已於日前請辭。(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原派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因酒駕不敵輿論壓力後,日前已宣佈請辭,也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北檢8日偵結予以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6萬元,北檢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調查後於11日駁回,全案確定。

江春男2日晚上於國賓飯店飲用紅酒後,開車經過濱江街一帶時遭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達0.27毫克,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臺北地檢署於8日指出,江春男事後坦承犯行,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傷,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在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並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調查後於11日駁回,全案確定。

據瞭解,江春男的友人在得知他即將赴新加坡任職後,決定安排他前往宜蘭品嚐臺灣威士忌,而行程滿檔的他擠不出時間,最後在李玉鼎的邀請下,於宣誓典禮結束後的當晚前往臺北國賓飯店聚餐;在場人士指出,當晚的聚會僅單純吃飯,但因現場有幾瓶得獎的威士忌,於是大家輪流品嚐幾口,強調並非外界想像的「餞行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