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所超收嚴重 空間不符國際人權要求 減刑有助解套
臺灣監所收容人超收問題一直非常嚴重,臺北監獄原僅能收容2075人的空間,目前卻已超收1800人至2000人以上,每名收容人能使用的空間僅有0.43坪,與國際人權監所收容人至少要有0.7的使用空間標準相去甚遠,因此,當立委廖正井提出減刑條例修正草案後,人權團體或多數法界人士認爲有助解決監所超收問題。
根據資料顯示桃園縣境內的臺北監獄原預計收容人數爲2075人,但在101年收容人平均至4084人,102年3866人,超收比例達到44%,監獄內可說是人滿爲患,每名收容人在北監內可支配使用的空間只有0.43坪,距離國際人權規定的0.7的使用空間相差甚遠,爲改善現在的擁擠情況,北監也規劃將拆除一處舊房舍,由中央預算撥補改建一幢較高樓房,以增加收容房舍。
法務部長羅瑩雪在上任之初,即體認到監所超收收容人問題的嚴重性,並希望相關單位就減刑可行性進行研議,在10月30日她前往北檢巡視時也再次表示,現在北監收容人數超收過多,比照國際人權標是不及格的,所以,有必要做一長期改善計劃,以改善收容人環境。
雖然北監雖有拆舊房舍蓋新大樓增加舍房的計劃,但是增加舍房卻不如更積極去思考,如何減少實際收容人數,如以社區處遇或用勞動服務…等方式代替坐監,又或者以「減刑」來減少入監服刑的人數,會有更有明顯效果。
對於立委廖正井提出「中華民國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法案內容包含一般犯罪被判死刑減爲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爲20年,其餘罪刑減1/2,但涉及貪污、賄選、殺人、強制性交等重大罪犯不在減刑之列一事,人權團體和多數法界人士均表贊同之意,認爲可有效解決目前監所人滿爲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