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哥遭槍殺 未成年兒女慘遭知名集團討債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判決黃男的三名兒女須還車貸。(廖素慧攝)

嘉義黃姓大哥」6年前遭同門兄弟紅支仔」開20多槍轟斃,留下3名未成年兒女分別由2名前妻撫養,知名集團旗下的車貸公司向3名兒女追討百餘萬元車貸,但前妻們都說不知道有這筆債務,且「大哥」賸餘遺產都用於撫育子女,但法官依法判決3名兒女要清償111萬1546元。全案可上訴。

黃男於2015年5月間銀行辦理汽車貸款,約定2015年6月11日至2018年5月11日分36期攤還,每月1期支付3萬2121元,不料,2015年9月2日黃男遭槍擊死亡,留下111萬1546元貸款未還,銀行後來將這筆貸款轉讓給裕隆集團旗下的車貸融資公司。

黃男的2名前妻都說,黃男死亡時3名兒女都未成年,對車貸的事情不清楚,黃男的房產被番路鄉農會向法院聲請裁定拍賣,經強制執行後,3名兒女各獲得約70萬元,都用他們的生活教育費,已無賸餘遺產償還車貸。

法官審理,依民法1159條規定,所謂「賸餘遺產」是指清償已報明或已知的債務後所餘的遺產,但這筆車貸不在104年度嘉義地方法院公示催告所定的6個月期限報明的債權,且3名被告都不知道,則依民法第1162條規定,這筆車貸符合在賸餘遺產內應清償的債務,因此,黃男的3名兒女須償還111萬15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