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爆頭 遭討3萬殺債主判無期

臺中市男子趙子穩因債務問題,在2022年近距離朝林姓被害人頭部開槍致死,臺中高分院15日二審判處趙男無期徒刑。(民衆提供/王煌忠臺中傳真)

臺中市男子趙子穩因不滿遭追討3萬元債務,去年以還錢爲由,邀林姓債主赴東區超商碰面,兇殘地近距離槍決致林男爆頭身亡,全案經臺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趙男提上訴,臺中高分院15日宣判,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趙子穩與林姓被害人長期跟隨林的蔡姓堂哥從事賭場工作,30年來趙男沒有從工作裡賺得財富,反因嗜賭而欠下數百萬元賭債,認爲蔡男積欠自己大筆薪資及賭場紅利,從2021年12月起,屢向蔡男索討薪資及紅利,蔡男置之不理,趙男轉而遷怒林姓被害人,又想起被害人曾指認其胞兄販毒,新仇舊恨,計劃殺害林男報復蔡男。

2022年1月26日中午12點多,趙男以還錢爲由,誘騙林男到中市東區醫1家便利超商見面,在超商外座椅休息區喝咖啡抽菸聊天,趙男趁林男看手機未注意之際,從口袋掏出非制式手槍朝林男頭部近距離射擊1發,見林男倒地,又朝其頭部補開1槍,導致林男顱骨缺損骨折、腦部出血,經送醫急救仍不治。

法官認爲,趙男光天化日下在超商外行刑式開槍,固然駭人聽聞,但深入瞭解後是賭場恩怨,綜觀犯罪情狀,稱不上「情節最重大之罪」,不足以判處死刑,檢察官上訴求處死刑,並無理由,就趙男殺人罪部分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