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田徑場停車場欠北市3千萬 體育局被踢爆包庇業者

臺北田徑場停車場業者「羣晟」,積欠體育局近3千萬權利金。(圖/記者張暐珩攝,下同)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北市議員鍾小平、李慶元31日召開記者會,踢爆體育局轄管的2座停車場委託業者「羣晟實業有限公司」,自去年1月就開始積欠鉅額權益金,依照契約規定,體育局在去年初就應該終止契約,但卻縱容護航;直到今年1月,羣晟已經積欠權利金、違約金及延遲利息高達2900萬元!要求市長柯文哲撤換體育局長洪嘉文

臺北市體育局102年12月公開招標,委託廠商經營管理臺北體育館及臺北田徑場等所屬停車場,並由「羣晟開發實業有限公司」得標,契約期限爲103年1月到104年12月。然而,羣晟從104年1月就開始月月欠繳權利金,卻到5月才發函通知催繳,但業者不爲所動,一直到9月已欠繳到1500多萬,體育局仍採發函催繳方式

▲鍾小平質疑體育局包庇業者,欠款還能繼續得標。

鍾小平質疑,依照契約規定,羣晟在欠繳權利金超過20天后,即可終止契約,但體育局卻僅發函催繳,函文中也沒有任何積極處分行爲,形同包庇。直到104年12月,體育局針對所轄停車場的委外經營重新公開招標,因無廠商投標,體育局竟然還和羣晟展延契約到105年3月;105年1月,體育局也再度公開招標,羣晟竟然還能參加招標並得標。

直到105年3月,羣晟遭人舉報不法,體育局驚覺,才緊急發函終止103年與羣晟簽訂的委託經營契約,同時撤銷羣晟今年的決標,並將羣晟103年的履約保證金787萬和105年的535萬抵銷但羣晟仍欠體育局2千多萬元。

對此,體育局表示,羣晟103年12月起出現延遲繳納情事,104年6月即停止繳納權利金,多次催告仍未依約給付,積欠權利金及違約金總計達3592萬。因此,體育局已於105年3月16日函文廠商終止契約,並於4月向法院申請離場不得繼續經營的假處分及民事強制執行,法院現已查封其帳戶、第三人支付予其款項(悠遊卡)及其他縣市5處停車場履保金,已扣抵1千5百餘萬。

另外,體育局也解釋,105年1月停車場新招標案,因羣晟仍屬投標文件合格投標者,並由其以最高價得標。後來經律師法務局意見徵詢,確認其系屬新案招標中得撤銷得標權之「與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有法律糾紛尚未結案者」,因此體育局依規定於105年3月16日撤銷其得標權。不過,目前羣晟也反告體育局,要求以合法得標、新約有效履行合約

▲李慶元要求柯文哲撤換包庇業者的局長洪嘉文。

即使承辦該案的體育局科長承辦人各記過2次,主管科室科長、專員股長副局長各申誡1次之處分。但是,李慶元痛批,該案相關來往的公文,洪嘉文全都知情,呼籲柯文哲應該撤換局長,否則連個停車場都管不好,要如何辦理大運場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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