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規模最大湖美夜市重起爐竈申請市府覈准設置首例 下月營業

嘉市規模最大湖美夜市重起爐竈申請,市府覈准設置首例,定 下月營業。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嘉義市規模最大的湖美夜市5月間風光開幕,吸引爆滿人潮,連總統候選人柯文哲也逛夜市,後因不符合都市計劃法土地分區使用規定,遭市府開罰6萬元,不到1個月就落幕。業主另覓近2千坪合法用地申請經營,已獲市府覈准。鄭姓業者說,預定下個月營運,共200多攤,營運日公佈臉書。

市府建設處說,經各單位數次審查地勘查,業者針對攤販集中場申請計劃書及修正建議完成改善,同意設置,是首座申請覈准民營攤販集中場,攤販集中場位在湖美八路、湖美七路、健康二路及健康三路等街墎內,有兩處基地,基地約6235平方公尺,可設200攤位,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二種商業區,非不得作爲攤販集中場使用。

攤販集中場營業時間爲每週三、五、六,下午4點至凌晨2點,攤販集中場提供停車場空間7,810平方公尺,計109格汽車停車格及150格機車停車格位,停車場位置於攤販集中場南邊250公尺處,攤販集中場及停車場設有廁所(含無障礙廁所)供消費民衆使用。

市府覈准設置後,業者需遵守相關法令規定營運管理。建設處長田長沛說,湖子內區段徵收區是嘉市新開發區,亟待業者投資創造商機,希望攤販集中場設立創造消費者、業者、市府三贏局面,期望帶動本市觀光及夜經濟,提升地區繁榮。

市府覈准該攤販集中場期限4年,許可期限屆滿前3個月,業者可再行申請許可。另市府將在設置地點及裡辦公室公告30日周知,並請業者在市府許可日起30日內召開首次會員大會,推舉管理委員將章程及會議紀錄報府備查。

業者要在湖美八路及健康二路交叉路口,增派人員指揮交通;同時應要求攤商營業時間注意油煙、垃圾、噪音問題處置。市府持續關注營運情況,要求業者視人流狀況,滾動檢討周邊交通措施,提供最優質服務。

嘉市規模最大湖美夜市重起爐竈申請,市府覈准設置首例,定 下月營業。記者魯永明/翻攝

嘉市規模最大湖美夜市重起爐竈申請,市府覈准設置首例,定 下月營業。圖/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