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下營夜市盼復業 採申請路權、設立許可雙軌並進

臺南下營區公所22日邀集相關單位,針對下營夜市復業一事開會討論。(下營區公所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臺南市下營夜市日前發生收費糾紛衍生的暴力事件,因爲夜市未取得合法設立,區公所公告4月17日起禁止設攤,令不少鄉親感嘆「夜市沒了…」,區公所22日邀集相關單位開會,決議在夜市取得許可設立前,自治會籌備會將提出臨時道路使用申請,經市府認可後就能復業。

下營夜市約100名攤商,每週日固定在中山路二段公有道路兩側營業,本月10日爆發攤商、夜市自治會員工,因爲管理費、清潔費糾紛衍生的暴力翻桌事件,還鬧上新聞版面,由於下營夜市尚未合法設立,區公所基於交通及治安考量,公告17日起禁止道路設攤。

不過,近來不少鄉親關心夜市何時復業,下營區公所今邀集臺南市政府經發局市場處、警察局、環保局共同召開復業協調會議,市議員陳秋宏、下營夜市自治會籌備會、下營上帝廟也與會討論。

區長李宗翰說,下營夜市已存在30多年,迄今卻沒有自治組織針對交通及衛生,進行維護管理,甚至有佔地爲王的二房東、三房東等亂象,沉痾糾紛已久,也是環境治安隱憂,需讓各攤商正視並遵循管理法規。

區公所表示,今天開會結論,同意夜市在取得市場處許可設立前,由自治會籌備會提出中山路二段的臨時道路使用申請,並檢附相關管理計劃後,公所將盡速召開聯審會議,經相關主管機關原則認可後,夜市就能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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