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錢自願當流浪漢 嘉義男餓了就偷超商麪包...
一名男子家境小康,但他就是喜歡1個人自由自在生活,不想跟家人一起住,便無業在火車站前一帶流浪,如果肚子餓就到超商偷麪包,還爲了不被抓到,1家最多隻會偷2、3次,被害店家超過10家,但日前還是被捕,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被害店家表示,遭竊的包括麪包、罐頭及泡麪,店員本來以爲竊嫌只是一般的消費客人,但後來發現對方沒結帳就跑了,發驗追上去也沒能阻止,本來不想要追究,但已連續被偷了好幾次,才決定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系統影像比對,循線將犯嫌逮捕到案,原來他是本市居民,家境狀況也不差,只是因爲他喜歡獨自1人在外,不願與家人同住,又無正當工作、收入,纔會在火車站前一帶流浪生活,靠着出陣頭時的微薄收入過活,如果肚子餓就會心存僥倖,到附近超商偷麪包或是飲料,而且每1間店只行竊2、3次就不再前往,避免遭到店家發覺,行竊足跡遍及市區數10間超商。
警方也告誡犯嫌「勿以惡小而爲之」,目前刑法早已規定採取一罪一罰論罪,雖然行竊的單價並不高,若真的遭到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累積下來也是非常可觀,不要等到入監時才後悔莫及,訊後全案依涉嫌竊盜罪嫌函請嘉義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