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講的病史都不可靠」 他用5招判斷是否爲受虐兒
▲虐童示意圖。小朋友的手臂、小腿等多處地方都有不明瘀傷。(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林口長庚自2014年成立「兒少保護醫療服務示範中心」後,每年平均通報400例兒虐案例。深耕兒少保護多年的兒童重症加護科主任夏紹軒表示,重傷幼童被送至急診時,「家長講的病史通常都不可靠」,爲了幫助受虐兒脫離苦海,長庚醫院也發展出5招判斷標準,一旦符合就會通報給社福單位處理。
根據內政部資料,兒虐通報人次近20年增加3倍,從1997年的1萬9147人次成長至2015年的5萬4597人次。林口長庚分析近15年因兒少不當對待入住加護病房的危重症病例,發現從2001年的355人增長至1838人,漲幅高達5倍,顯示兒少保護仍有待加強。
夏紹軒提到,判斷是否爲兒虐的5招分爲「小朋友多次外傷到急診就醫,一年多達3次以上」、「受傷後拖了幾個月、幾周才就醫」、「父母之間病史敘述不一」、「病史與受傷部位不能配合」、「1歲以內幼童顱骨出血、骨折」。
▲受虐兒童最常見的受傷部位,有6成都集中在腦部。(圖/記者嚴雲岑攝)
夏紹軒表示,許多兒虐父母到急診時,都會把受傷原因推給小孩,最常見的爲「自己跌倒撞到」、「從牀上滾下來」、「不小心被熱水潑到」。殊不知1歲內的小孩活動力低,若無外力加助,不太可能發生嚴重撞傷或跌傷。而不小心被熱水潑到的,受傷部位會呈現不規則狀,但受虐童的受傷部位皆界線分明,「一看就知道是刻意泡進去」。
此外,父母病史敘述不一致,也讓醫護人員十分頭痛,明明問診時說是從高處墜落後腦着地,電腦斷層一掃卻發現是前面臟器破裂,當被質疑時,家長又會換一套說法,通常要問個3次以上才能得到真正的受傷原因。
雖然林口長庚每年平均通報400例兒虐案例,但真正立案的卻不到5成。夏紹軒表示,目前許多司法、檢警人員對兒虐未有正確認識,「過去就曾發生診斷書寫『搖晃嬰兒症候羣』,法官卻認定情況不嚴重輕判的案例。」
爲了改善此現象,長庚醫院從社服基金撥款730萬元,明年計劃發展「兒虐議題外展教育推廣」,除了整合推動兒少保護門診外,也針對司法檢警人員開設兒虐醫學教育,與社工、公衛人員兒保教育,希望能讓揪出更多黑數,讓受虐兒得到完善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