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家庭狼父假「擦藥」上下猥褻養女 再祭「陌生人懲罰」

趙姓狼父二度以「擦藥」之名對養女上下其手,還進行「陌生人懲罰」。(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5歲趙姓男子是寄養家庭扶養人,他前年9月得知寄養的15歲少女小花化名胸部疹子,竟二度在她半夜熟睡時幫她「擦藥」,趁機撫摸胸部及下體,邊伸狼爪還邊親吻獸行全被小花同牀的另名安置少女目睹。新北地院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處趙男1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被告趙男與妻子臺北市社會局委託長達10年的寄養家庭,趙男從2006年開始照顧年僅5歲,智商發展遲緩的小花,但趙男2016年9月間,卻藉口小花胸部長疹子,半夜走進她的房間,以「塗藥」之名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還一邊親吻,當時小花和另名安置少女小美(化名)都沒入睡,隱忍裝睡,小美則目睹全程

趙男去年8月再次半夜潛入房間替小花塗藥,解開她的短褲撫摸下體。小花兩次受害都有和小美哭訴,她原本不願告訴輔導社工,只向趙妻傾訴,趙妻因此喝斥趙男不要再替小花「擦藥」,不料趙男反而怒斥小花「我只是幫你塗藥,妳不要跟寄養媽媽亂說。」少女因而向學校反映被性騷之事,事件因而曝光

法官傳喚小美,小美證稱除了曾目擊趙男犯行,平日趙男也會突然擁抱小花,並進行「陌生人懲罰」,小花須經趙男同意,才能上桌吃飯,趙男還不讓小花洗澡,曾拉她上衣褲腰稱「我知道妳的內衣褲顏色,不能偷偷洗澡換衣服,我都會知道!」法院基於小花證詞明確,又有證人小美作證,其證詞經鑑定可信度高,依對少女乘機猥褻罪判趙男1年10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