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s上路 櫃買中心:百貨、營建獲利不受影響

櫃買中心表示,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102年正式上路百貨零售、營建等營收認列受到較大影響。(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櫃買中心表示,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102年正式上路,各公司將於2月18日前首次公告102年1月以IFRSs認列的合併營業收入數字,其中,百貨零售通路營建業受到IFRSs營收認列標準不同的影響,會有較大的差異,不過,獲利數不受影響。

櫃買中心指出,過去從事特約專櫃銷售交易者,如百貨業,多以專櫃銷售總額認列營業收入,惟IFRSs規定,若公司不負責專櫃櫃位銷售人員的招募及訓練,且不負擔商品存貨風險,僅提供場地基本設施,則專櫃收入應以淨額認列,此差異將使公司營收減少,惟並不影響公司獲利金額

以百貨業者爲例,專櫃賣出100元商品,百貨業者抽25元利潤,在實施IFRSs以前可認列100元營收,而IFRSs上路後,僅能認列25元營收,但兩會計制度下之利潤不變,還是25元。

再者以藥妝門市連鎖業者爲例,賣場業者向供應商進貨100元商品,銷售期間向供應商收取上架費及展示費等20元,最後該商品以130元出售,若以前可認列營業收入150元(130元+20元)、營業成本100元、利潤50元,但IFRSs上路後,營業收入應認列爲130元,營業成本爲80元(100元-20元),但利潤還是50元。

在營建業方面,櫃買中心指出,國內建商在建造房屋預售時,過去一般採用「完工百分比法」,使公司得以在工程結案前即依工程進度認列相關營業收入、成本及獲利;惟採IFRSs後,建商出售房屋時,若買方無權對房屋主要結構要求修改,則將房地視爲一般商品銷售,建商須於完成交屋義務後,才能認列營業收入,此變動將可能使得建設業者各期認列之營收、獲利產生大幅波動

以建設業者爲例,若102年初有一批房地專案,於同年預售並完銷,工程總金額1,000萬元,工程成本估計爲600萬元,且買方購買預售屋時對主要工程結構並無決定權;該案於102年已完工50%,另於103年底全部完工並辦妥過戶交屋。過去,公司可於102年及103年依完工比例平均認列營收、成本及利潤,惟採IFRSs後,僅能於103年認列相關數字,惟該專案之整體利潤並不受影響,只是各年度認列數字不同。

櫃買中心建議投資人應多加留意百貨業、大型零售通路業及營建業等企業的相關交易於IFRSs下,可能會與以前認列收入方式有差異,而櫃買中心與證交所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公告每月營業收入之畫面中增訂備註欄,讓公司可以說明營業收入有重大差異之原因以利投資人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