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臺電工會抗議 中市環保局:處分中火依法有據

電臺中火發電廠5日重啓3號燃煤機組,遭中市政府再度開罰。(資料畫面林欣儀臺中傳真)

臺電臺中火力發電廠本月5日逕行重啓3號燃煤機組,引發臺中市政府強烈不滿,除依違反《空污法》開罰、更二度將臺電董事長楊偉甫函送偵辦,臺電工會13日發表聲明,痛批中市府作法政治化、將力挺臺電。臺中市環保局則強調,市府的處分依法有據,呼籲中火應儘速汰舊換新

臺電工會發出的聲明是由工會理事長吳有彬署名,其中痛批臺中市政府無視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爲罰而罰的泛政治化操作,抹滅臺電員工供應穩定電力、兼顧環保與經濟發展的努力,臺電工會表達抗議

聲明書並指出,中火3號燃煤機組已完成環保改善措施,目前是符合排放標準合法機組,臺電因應機組大修、配合調度開啓3號機,臺電不遺餘力爲空污改善而努力,不容政客爲了自身的政治利益而一再污衊、傷害,若中市府仍一意孤行,工會將強力捍衛。

臺中市環保局則肯定臺電全體員工的辛勞,但也強調,臺中火力發電廠3號機組是無照逕行操作、此違規事實明確,市府依法行政,絕無爲罰而罰的情況環保署逕行發函撤銷中市府的行政處分,已侵害權力分立與地方自治權,屬於無效行政處分,目前中火3號機組的許可證仍屬廢止狀態

環保局指出,目前臺電未針對中火3號機重新提出許可申請,卻逕行重啓3號機,確實屬於無證逕行操作,市府的處分於法有據。降低燃煤機組發電纔能有效解決中火造成的空污問題、降低對環境衝擊,呼籲中火與臺電應以人民健康爲重。

環保局強調,根據臺電公司數據,今年截至目前爲止,全臺電力備轉容量都大於10%、屬於供電充裕的綠燈,市府看不出有需要重啓3號機組的必要性,且電力無法儲存,重啓3號機隊供電穩定沒有幫助、還造成污染,根本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