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旻/【獄政人權】盼監獄不再成爲修羅場
本月初經媒體報導,高雄監獄一名陳姓受刑人疑似遭到私刑毆打,臟器破裂、大量出血身亡,使得獄政管理的問題再度浮上臺面。其實,筆者也曾遇到有監獄管理員透露,他們工作上遇到討厭的受刑人時(像是一直亂按通報鈴找主管麻煩),會找機會帶到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偷偷教訓,也知道如何打人可以不在身上留下傷痕。對生活在自由文明社會中的一般民衆來說,這種把人拖到暗處毆打的事,大概只會發生在黑道電影裡,但在監獄中卻是日常光景(而且下手或指使者可能還是白道)。
一般人多半不瞭解監獄生活的景況,要不是抱持戲劇化的想像,就是感到事不關己。即使得知獄中存在不人道、不合理的待遇,許多人也會覺得「誰教他們犯了罪,吃些苦頭也是剛好」,不但不在意,甚至還巴不得越糟糕越好,彷彿自己對世間的種種恨意都可以大方地投射在這些人身上。但這樣的想法,忽略了受刑人終究還是會回到大家的身邊(那種人只要進去就不會出來的地方,大概叫做集中營,而不是監獄),如果讓原本只有一點小偏差、小故障的人,在經歷獄中生活的洗禮後整個崩壞,回到社會上來,恐怕終非你我之福。
另一方面,有一羣默默耕耘的監獄管理員,他們因爲職責所在,必須面對受刑人,直視這些衆人眼中的惡,並將他們調整成適於社會生活的良善國民。每當有關監獄的負面消息一出,這些基層的工作人員首當其衝,遭到撻伐,但在標示害羣之馬究責之餘,也許也應留意他們艱難的處境。當社會把監獄當成鄰避設施、只圖眼不見爲淨時,基層的監獄管理員也順便被切割、摒除在視線範圍外了,他們與受刑人一起困在監獄中,弱弱相殘、交換着剝奪與痛苦,彼此相視如同鏡子的映射(而且他們的「刑期」可能比受刑人還久)。
據法務部的統計資料,民國108年8月底時,全臺在監服刑的受刑人有57,564人之多。若與同樣位處東亞的日本對照,大家可能會對這個數字比較有感:日本的總人口數逾億,是臺灣的5倍以上,但同樣在今年8月底,該國在監服刑的受刑人(含自由刑及易服勞役者)總數僅43,316人,比我國還少了1萬4千多人。我國的高監禁率所引發的問題,除了舍房超額收容、空間擁擠外(在都會區的監所特別嚴重),也造成戒護人力不足、安全風險升高。據監察院調查,民國106年12月時,我國的戒護人力比(也就是每位職員所負擔之收容人人數)爲1:10.1,較澳洲、英國、日本、新加坡等國(介在1:1.8~1:5.9之間)高出許多。而因每間監獄的收容人數不同,加上勤務配置考量,實際上一位管理人員可能長時間單獨戒護數十人甚至百餘人。
沉重的戒護壓力,不單導致第一線管理人員的高離職率,也迫使他們往往只能採取最有效率的方式來對待受刑人。他們已經有很多例行性的業務(像是發藥、巡邏等)需要執行,無法認真迴應個別受刑人的需求,或承受太多會額外耽誤時間的事,故必須迅速打發,遂不輕易讓受刑人離開舍房,或將受刑人送醫。加上監獄管理員特殊的值班制度及工時計算方式(若值夜勤會連續工作25小時),使得他們長期以來作息失調、身心俱疲,也造成經常情緒不好、心生不耐,而更傾向以粗暴的態度對待受刑人,尤其是那些麻煩製造者。可是,擁擠的空間、高壓的管理方式,又更容易讓受刑人心浮氣躁、產生摩擦,滋生更多需要管理人員處理的突發事件,遂成了管理人員與受刑人之間相互折磨的惡性循環。
在4月份經行政院審查通過的《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的總說明中,提到這次的修正,旨在維護受刑人的基本人權與尊嚴,並強化矯治處遇。如果要落實這樣的理念,整體的氣氛與環境營造絕對是必要的,我們不期待監獄變成天堂,但至少該是個合理的教育或治療場所,而不是逼使人失去人性的修羅場。戒護管理人員與受刑人一起生活在監獄中,二者皆需要維持有尊嚴的生存條件,才能夠相互善待。
目前草案在立法院等待審議當中,祈願陳姓受刑人的死能夠作爲一記警鐘,提醒大家獄政革新的迫切性,儘速在本會期通過草案,以避免下一次的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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