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售亞錦賽門票遭裁不罰 北市警:依法抗告力挺基層

臺北市因爲大巨蛋開始舉辦賽事後黃牛涌現,警方不斷抓黃牛,其中臺中市廖姓女子因販售黃牛票,遭北市警方佯裝購票約談到案,但臺中地院簡易庭認爲警方基於「辦案」意圖,未有購票觀賽意圖,裁定雙方交易行爲屬於「未遂」而不罰。

臺北市刑警大隊下午指出,簡易庭裁定不罰,是法院個案裁定誘捕黃牛不罰,但相同執法行爲,也有其他個案遭法院裁罰,因此臺北市警局仍力挺基層依法查緝。

臺北市松山警分局,11月27日網路巡邏發現臺中廖姓女子在臉書加價轉售亞錦賽「中韓大賽」門票2張,價格從1200元哄擡至2500元,警方喬裝買傢俬訊購買,由廖女收取警方匯款後,再提供取票序號給警方自行到超商ibon機臺取票,不法利益近倍。

但案件經臺中地院簡易庭認爲,警方基於「辦案」意圖,買票其實沒有購票觀賽意圖,裁定雙方交易行爲屬於「未遂」而不罰。

北市刑大說,相同執法作爲,如北市警方11月24日網路巡邏發現嘉義市林姓男子及臺中市楊姓女子,在臉書兜售亞錦賽「臺韓大賽」門票,林男將4張票價格從2400元哄擡至8000元;楊女將1張600元價格以1250元價格轉售圖利,警方同樣喬裝面交取締移送,嘉義地院簡易庭及臺中地院簡易庭,認定二人圖利轉售「黃牛票」,依社維法裁處林男6000元罰鍰、裁處楊女6000元罰鍰。

警察局強調,尊重臺中地院對廖女所爲「不罰」的個案認定,但爲保障合法購票者權益,將補充相關事證,依法提起抗告。此外,警察局力挺基層員警合法取締,現行法令不夠完備,各地方法院見解各異,的確讓警方無所適從影響士氣,警方籲請立法院及教育部儘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以有效遏止黃牛票歪風。

臺北市警察局日前查獲多名黃牛,查扣多張在大巨蛋舉辦棒球賽事門票。記者廖炳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