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銀超收信用卡客戶3100萬元 金管會重罰850萬元

花旗銀行超收30萬名信用卡客戶高達3100萬元。(圖/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花旗銀行出大包!不只行員監守自盜,信用卡更超收客戶高達3100萬元。金管會今天(1日)表示,花旗銀行信義分行前行員私下保管客戶空白單據、自制不實對帳單給客戶、推薦客戶投資非屬該行提供的金融商品及私下與客戶爲資金往來等情事,涉案金額高達2000萬元;加上花旗信用卡業務帳務系統出錯,將採取自動扣款卡友客戶約30萬名,額外扣取溢收「滯納金」與「循環利息」高達3100萬元,重罰花旗銀行850萬元。

銀行局表示,花旗銀行的信義分行前行員,私下保管客戶空白單據,自制不實對帳單給客戶,推薦客戶投資非該行提供的金融商品,以及私下與客戶爲資金往來等情事,涉案期間從2010年4月開始,涉案金額超過2000萬。銀行局認爲,這顯示花旗銀行內控制度未確實執行,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爲該案處以600萬罰鍰,命令該行解除信義分行前行員職務

此外,銀行局也發現,花旗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業務上,以信用卡帳務系統邏輯判斷錯誤理由,花旗銀對30萬信用卡戶超收了3100萬元。銀行局表示,主要是有2位信用卡客戶發現,明明設定自動扣款,卻被多收循環利息和滯納金,客戶主動對花旗銀反映,花旗銀趕緊做全面徹查,才發現帳務系統出錯,金管會對此罰以250萬罰鍰。

銀行局表示,信義分行案已另外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將全力配合檢調釐清爭議,確保客戶權益。信用卡帳務系統部分,所溢收款項,包含滯納金及循環利息,一律從溢收當月起,額外加計利息返還給客戶,客戶權益不受影響預計於今年第1季前完成全數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