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銀前理專向客戶借錢1952萬元 金管會重罰600萬
元大銀行前理專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金管會罰600萬元。(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元大銀行前理財專員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影響客戶數8人,所涉金額總計達1952萬元,顯示該行對理財專員行爲控管及臨櫃交易確認機制有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情事,亦未落實以風險爲導向之重大偶發事件查覈機制,金管會處以600萬元罰緩。
金管會表示,該行前理財專員李員自106年2月至111年1月間有向客戶借貸、私下與客戶成立投資委任關係投資非屬該行覈准銷售之金融商品、保管客戶已簽署空白單據、自制對帳單提供予客戶等不當行爲,且該分行存匯人員辦理臨櫃交易時未覈實確認客戶身分及交易內容,受影響客戶數8人,所涉金額1,952萬元。
金管會指出,另該行亦未落實以風險爲導向之重大偶發事件查覈機制,致相關查覈報告未能有效釐清案情全貌,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
金管會續指,銀行應建立誠信經營文化及員工行爲規範,以維繫社會大衆對銀行之信任,並應強化內部牽制與職責衝突職務之分開機制,以落實內部控制之有效性。金管會進一步呼籲民衆應避免與理財專員私下間資金往來及購買非屬銀行覈准之金融商品或服務,且應定期檢視對帳單,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