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鹽摻「工業級」碳酸鎂 法官:僅規格不符,無罪 

胡椒粉中添加工業碳酸鎂業者獲判無罪。(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地檢署2015年偵辦黑心胡椒粉食品案,查出不肖業者在胡椒鹽、胡椒粉產品中摻入「工業級」碳酸鎂,檢驗發現砷和鐵的含量超標,因此依違反《食安法》起訴。不過彰化地院法官認爲,業者產品有明確標示添加碳酸鎂,只是「規格不符」,屬於行政裁罰範圍,因此判決業者無罪。

彰化一對謝姓堂兄弟經營制粉廠,生產胡椒粉、胡椒鹽等產品,卻被衛生局檢方查出產品中使用工業級碳酸鎂;彰檢擴大追查,發現上游公司未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卻出售一般用於橡膠印刷油墨的工業級碳酸鎂給制粉廠,查驗砷及鐵的含量均超標,因此於2015年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業者。

碳酸鎂有分爲食品級和工業級;業者坦承添加碳酸鎂,但辯稱用途是爲了讓胡椒粉蓬鬆,避免粉末受潮結塊原本不知需要有查驗許可資料被告律師辯護,碳酸鎂是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正面列表的添加物,並不涉刑事責任,只構成行政處罰

判決書中指出,由於本案發生時間在2014年《食安法》修正前,因此依照修法規定。法官認爲,碳酸鎂製程中有雜質存在,纔會混入其他成分,雖然這批碳酸鎂不符食品級,導致規格不符,但業者並非假冒或混充,因此沒有涉及刑責,只算是行政裁罰。

法官指出,業者沒有取得碳酸鎂查驗登記許可文件,砷含量超過標準值,僅屬於「規格不符規範」的範圍,除非已經發生危害人體健康,才能夠刑事罰,且業者也沒有使用詐術行爲,因此判決無罪。彰檢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