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詐欺、違反國安法 今獲准1000萬港元保釋

香港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與詐欺罪,今申請保釋外出獲准。(資料照/翻攝自東網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與詐欺罪,已兩度被拒絕保釋,還押於赤柱監獄。今(23)日上午黎智英被押解到高等法院,就兩案申請保釋,下午獲批准。

據《東網》報導,黎智英由資深律師鄧樂勤代表,在庭上提出多項論點,保證黎智英若獲保釋外出不會潛逃,法官下午1點宣佈休庭,下午2點45分續審。

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的原訟庭法官李運騰處理,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條件包括1000萬港元保釋金、3名人事擔保各10萬元、不得離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應訊外,不得離開住所,且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

先前多次持英國國旗出現反修例示威現場的「王婆婆」,今上午9時許於高院外的囚車出入口,稱要聲援黎智英,遭警方勸阻無效,最終由數名女警將她擡離。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次子黎耀恩、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工黨副主席李卓人等人均到庭旁聽。

黎智英於本月3日,因涉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位於將軍工業廠房用途遭起訴,當日即申請保釋,不過遭總裁判官拒絕,須還押監房看管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還押期間,黎智英再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2日被押至西九龍法院開庭,當日也申請保釋,總裁判官以他有機會在保釋期間再犯爲由拒絕,該案同樣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