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思慎》海巡加TAIWAN 無助維權
海巡艦艇舷側現有文字塗裝,在現有「R.O.C. COAST GUARD」上方,增加醒目「TAIWAN」字樣。(本報資料照)
2月1日中國實施《海警法》,釣魚臺再生波瀾。《海警法》雖授與大陸海警使用武力的法源,但不意味北京欲動用武力維權,升高釣島爭端。其實,2012年日本「國有化」釣魚臺後,大陸即將釣島巡護常態化,日本雖不改拒絕承認釣島主權爭端的立場,但亦無法否認中日共同存在於釣魚臺周邊海域爲「國有化」釣島後的新現狀。如何使雙方在此海域不致發生「不測事態」成爲中日外交對話的焦點之一。
然而,中日釣島力量對峙始終爲雙方關係的不穩定因子,日本右派更不時想在釣島海域挑事,以逆轉2017年以來中日關係改善的勢頭,以期形成美日同盟力阻中國走向海洋區域的形勢,確保日本在東亞的海權大國地位。日本認爲,《海警法》的實施將是中國瓦解日本對釣島「實效管轄」之策,執政的自民黨內提案訂定《領域警備法案》反制,以因應海上保安廳船、機無法處置事態發生時,能適時啓動「海上警備行動」,以海上自衛隊代替海上保安廳。
對此,日本海上自衛隊態度保留,認爲在平時出動海自對應事態,無疑將授使大陸解放軍師出有名,造成事態擴大,無助於日本維護所謂的「尖閣主權」。拜登政府雖重申對日本在釣島「施政權」的支持,並承諾釣島在《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的範圍內,但恐不願爲日本在平時出動海上自衛隊至釣島海域背書。
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研究所所長閆巖認爲,《海警法》不會改變中國在平時採取最低限度執法的既定方式,大陸海警不會因《海警法》貿然與日本在釣島海域的安保船艦或漁船武力相向。閆巖呼籲以《海警法》爲契機,推進海上執法合作,共建治理新秩序。「以法促談」應是較接近北京的現實想法。
對於中日在釣島頻頻出招,蔡政府採取隔岸觀火,認爲日本在釣島的作爲是衝着北京而來,無須採取動行反制,僅制式的以外交部聲明迴應,不僅淪爲紙上談兵,使我國在釣島爭端漸趨邊緣化,成爲局外人甚至是路人甲。
誠然,馬政府於2013年與日本簽訂《臺日漁業協議》,確保我國漁民在釣島周邊海域的漁權,但此絕非犧牲釣島主權,換取漁權,而是暫時擱置爭議,共享漁權,協議中的第4條「維權條款」即是擱置主權爭議的具體表述。據外交部網站所揭,「釣魚臺列嶼周邊12浬是我國主權所及之領海,並不包括在協議適用海域之內」,但基於維護漁民作業安全,暫時限制漁民進入該海域,此爲我國之行政規制,不是海疆的棄守,不應坐視大陸與日本在此海域如入無人之境,而須採取具體作爲,證明臺灣存在於釣魚臺。
因應大陸實施《海警法》,蔡總統責成海巡署船艦塗裝加上「TAIWAN」標示,強化「灰色地帶衝突」的應對,但此畫蛇添足的字樣無助於我國在釣島的存在感,徒增兩岸的不信任感,模糊化蔡總統在去年「雙十談話」向對岸釋出的善意。在釣魚臺波瀾再起之際,「TAIWAN」僅意在大內宣,無關維權、護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