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瞑/學生跳樓事件凸顯校方不願正視自身校園文化隱憂

作者/河瞑(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幾天前,臺南市某國中疑似老師歧視陸配媽媽致女學生跳樓的事件。整起事件在臺南市民代積極介入下,讓事件要理性還原顯得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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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國中小學早在100年率先全臺推動校園「修復式正義」的推廣政策,成爲全國其他縣市取經與效法的對象,迄今已推動5年,該政策旨在透過學校安排的和平對話與調解機制,讓犯錯之人勇於承擔責任,校園給予犯錯者包容與重新接納的機會,以取代傳統記過與懲罰作法

美國學者 Deutsch, M 於 1949 年發展出「合作」與「競爭」兩個社 會心理學上之觀察指標,後來其學生 Johnson, D. & Johnson, R.兩兄弟據此發展出「社會互賴理論,強調團體的共同目標影響成員之間的互動方式,任一成員的變化亦會對其他成員產生影響,個人目標與團體目標緊密相連。積極的互賴關係(positive interdependence)係指透過團體 成員創造出合作的環境,將可發展出積極 的互賴關係;反之,消極的互賴關係 (negative interdependence)說明團體中成員若一直處於競爭且互不信任的環境,則發展出消極的互賴關係。目前國外修復式正義運用於校園,大多以此理論開發出合作學習的觀念,強調校園修復式正義的實踐需要透過教學上的合作學習以達成排解衝突與預防衝突發生之團體目標。

據瞭解,臺南市教育局轄下的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推校園修復式正義不遺餘力,惟各校是否仍在觀望?市政府或教育局有否決心頒定行政命令要求各校建立修復式正義的標準作業處理流程?還有民代不時嘲諷修復式正義就是讓被害人加害人低頭等似是而非的錯誤言論因素下,臺南市本來具有建設性的處理校園衝突機制,卻因上述條件使得修復式正義目前推動遭遇不少的阻力。

以本案來說,女學生若在班上早已感受到被歧視或霸凌校方爲何不使用修復式正義機制進行對話調解,該機制有機會會同專業人士或校方受過訓練的老師邀請家長到校進行會談,不曉得校方在這部分有這樣做嗎?其次,資深導師在女學生違反校規5次後要記警告,這部分顯然凸顯女學生屬高關懷的學生,校方爲何沒有將其納入校園修復式正義機制進入深度會談,找出屢次違犯班規的原因?導師手上的懲罰工具僅剩記過處分,更凸顯校方沒有落實修復式正義的宣導?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在今年暑假期間已將修復式正義搭配班級經營之作法曾進行全市宣導,可是各校老師對該項宣導有認識的或願意去嘗試的少之又少?理由無他,因爲校園修復式正義的處理作法耗時費力,許多學校基於升學主義速食主義的管教思維下,老師或校方怎能爲了少數學生利用班會自習時間來使用修復式正義?考試與國英數的加強複習的時間都不夠,哪會將課餘黃金時間召開修復式會議處理班級問題呢?

當前全國校園文化中仍充斥着班級學業競爭的氛圍,校園不會因此變得更友善!相對的,成績不好或不愛念書的學生將在此競爭的校園文化中成爲「被排除的」份子

校園修復式正義主張友善校園的基礎在於校園內的每一個人應採取互助與互賴的精神,假若班級間爲了學業競賽而爭得你死我活,當然後段班的學生一定永遠是後段班!校園修復式正義則建議前段班的學生與老師一起幫助後段班學生,前段班若能幫助後段班使其學業成績進步,這時校園的互助精神就可以被髮揮出來,後段班的學生有可能不會對前段班的自私感到怨懟而自暴自棄,前段班也不會永遠爲了保住第一名的面子而變得自私自利,整體的校園文化將變得更和諧,當然加上學校採用修復式正義的溝通機制管道,友善校園的雛型纔會慢慢浮現,但要問的是,主管地方教育事務的教育局如何看待看待修復式正義?或是否真的瞭解修復式正義的實際內涵,以及各校是否願意捐棄班級競爭的校園文化,這些因素都是在本次學生跳樓事件後,所產生的一連串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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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瞑,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所法學博士,研究修復式正義與校園衝突文化處理。本文爲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