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酒後衝突致2人身亡,其中一人遺體陳屍殯儀館兩年難下葬……

(原標題:河池:酒後衝突致2人身亡,其中一人遺體陳屍殯儀館兩年難下葬……)

餘某莎其丈夫刑事案件死亡的

遺體如何處理?

十萬元的遺體處理費誰來支付?

申請的司法救助金何時發放?

如今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處理後續來啦~

“謝謝檢察院爲我們家解決了這件大事,我終於可以放下心中這塊大石,太感謝你們了!”

2020年11月11日上午,金城江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永宏率第三檢察部負責人韋小煥一行人,來到刑事案件被害方家屬餘某莎家中,爲其發放司法救助金三萬元。

餘某莎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妻子,其丈夫餘某高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慘遭殺害......

案件回顧·好心阻攔反被害

2018年5月13日傍晚,毛某林、餘某高、和韋某民受邀到同村村民家中吃飯喝酒。散席時,因韋某民酒醉,毛某林、餘某高二人送其回家。

三人回去路上,餘某高便和路過的李某生打招呼,韋某民卻突然無端謾罵並毆打李某生,當被在場的人勸阻後,韋某民仍喊叫着要殺了李某生。隨後韋某民就跑回不遠處的家中,從廚房拿出一把刀,跟隨其後的毛某林、餘某高見狀便阻攔韋某民,韋某民即持刀捅毛某林一刀致毛某林倒地,接着又持刀捅刺餘某高一刀,餘某高被捅後向外逃跑,韋某民持刀追趕,將餘某高亦捅倒在地。

救護醫生到案發現場檢查發現餘某高、毛某林均已死亡。

案件判決

死刑

2018年12月28日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韋某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餘某某及其兩個兒子33228元喪葬費

2020年4月16日,韋某民被執行死刑。

大家覺得事情到這裡就告一段落了嗎?不,其實這對於一個家庭來說這只是悲劇的開始......

家境窘迫困境重重

被害人餘某高系退伍軍人,在服兵役期間,曾榮立三等功一次,獲嘉獎四次,加入中國共產黨(預備黨員)。餘某莎與餘某高(已死亡)婚後育有兩個兒子小維小雷,餘某莎和大兒子小維都是殘疾人,都系四級殘疾(視力殘疾,一邊眼睛失明)。

(餘某莎家中)

由於餘某莎體弱多病又是殘疾人,無法外出務工,無經濟來源,而小維本身也是殘疾人,文化不高,打臨工收入不穩定,目前全家僅靠小雷打工收入來維持生活

遺體遲遲未火化

案件發生後,雖然韋某民的親屬代其將餘某高的喪葬費33228元交到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但該費用不足以處理餘建高遺體。

經向河池市金城江區殯儀館瞭解,每具遺體每天的冰凍冷藏費用爲100元,每增加一天,每具遺體費用就增加100元,直到火化。而餘某高的遺體自2018年5月13日在殯儀館停放,至2020年10月30日止,其遺體的冰凍冷藏費加上遺體火化等費用,處理遺體費用約爲10萬元。餘某莎及兩個兒子沒有經濟能力來處理餘某高的遺體。爲此,餘某高的遺體一直未能火化。

(餘某莎及其兩個兒子)

悲劇已經發生,希望的我們的出現能爲這個家庭帶來溫暖~

審查及時精準救助

我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韋小煥檢察官在審查救助線索工作中發現了該案,認爲其可能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爲儘快幫助餘某莎一家解決困難,韋小煥檢察官收集有關證明材料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情況。

(韋小煥檢察官在餘某莎家覈實瞭解相關情況)

今年9月份我院受理餘某莎司法救助申請後,經院黨組召開會議討論,決定給予餘某莎一家司法救助金3萬元。

免除遺體處理費用

另外,我院通過積極主動向黨委政法委和政府等相關部門彙報,得到政法委及相關部門大力支持,爲救助申請人餘某莎免除餘某高遺體冰凍冷藏及火化等相關費用10萬元。

級院聯合救助

並且積極向上級院彙報獲得了上級院的支持,對餘某莎家開展自治區、市和本院三級院聯合救助,更好的解決餘某莎家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級院領導到餘某莎家進行信訪,傾聽訴求、瞭解情況)

今年10月30日,餘某莎火化了丈夫餘某高的遺體。11月11日,我院申請國家司法救助金3萬元發放到了餘某莎手中。

司法救助是檢察機關在執法辦案中,對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採取的一種輔助性救濟措施。

三年來,我院爭取到救助專項資金29.5萬元,辦理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28件33人,共發放救助金31萬餘元。僅2020年開展救助共10件11人,發放救助金10萬元。

通過積極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不僅能及時解決被救助對象生活上的燃眉之急,讓救助對象深切地感受到檢察爲民的溫暖,而且也充分彰顯了黨和政府的民生關懷,體現了“國家有正義、司法有溫度”的司法救助制度效益。

來源:金城江檢察